【人民网】宁夏规范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

文摘   2024-12-25 19:04   宁夏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将于2025年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是指对卫星导航信号进行长期连续观测,并通过通信设施将观测数据实时或者定时传送至数据中心的地面固定观测站。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数据中心,是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组成部分,是指用于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观测数据汇集、存储、处理、分发和产品服务的软硬件基础设施。
《办法》明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及数据中心等备案、建设、运行维护和服务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宁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备案、建设、运行维护和服务的统一监督管理。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备案、建设、运行维护和服务应当坚持统筹建设、保障安全、分级备案、分类管理、资源共享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保密规定。
《办法》规定,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遵循“先备案、再建设”的原则,应当在实际开工建设前通过“全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备案信息,实行全国联网备案。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备案信息进行建设;承建单位应当具有大地测量甲级测绘资质。基准站建设单位在站址确定前,应对场地观测环境进行测试和科学评估。传输观测数据应当采用有线专网等网络数据安全手段进行安全防护。
《办法》提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服务按照测绘基准服务和其他社会服务实行分类管理。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提供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服务,其他单位和社会机构不得提供测绘基准服务,仅提供导航定位、位置数据服务及专项监测、科学研究等服务,且在提供其他社会服务时应当以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为起算依据。宁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开展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数据资源共享交换,用于政府决策、国防建设和公共服务的,应当无偿提供。
《办法》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采取书面审查、随机抽查、现场监督或实地核验等方式,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服务的监督管理。宁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适时会同本级国家保密、安全等相关部门,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涉及数据安全等内容组织专项检查和安全监管。要将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测绘单位信用记录,相关处罚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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