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客户端】宁夏规范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

文摘   2024-12-25 19:04   宁夏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将于明年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是指对卫星导航信号进行长期连续观测,并通过通信设施将观测数据实时或者定时传送至数据中心的地面固定观测站。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数据中心,是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组成部分,是指用于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观测数据汇集、存储、处理、分发和产品服务的软硬件基础设施。

《办法》明确,宁夏行政区域内开展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及数据中心等备案、建设、运行维护和服务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宁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备案、建设、运行维护和服务的统一监督管理。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备案、建设、运行维护和服务应当坚持统筹建设、保障安全、分级备案、分类管理、资源共享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保密规定。

《办法》规定,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遵循“先备案、再建设”的原则,应当在实际开工建设前通过“全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备案信息,实行全国联网备案。中央和国务院部门、中央企业组织建设及跨省范围建设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应当向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建设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向宁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办法》提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服务按照测绘基准服务和其他社会服务实行分类管理。宁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提供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服务,其他单位和社会机构不得提供测绘基准服务,仅提供导航定位、位置数据服务及专项监测、科学研究等服务,且在提供其他社会服务时应当以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为起算依据。

《办法》要求,宁夏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采取书面审查、随机抽查、现场监督或实地核验等方式,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服务的监督管理。宁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适时会同本级国家保密、安全等相关部门,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涉及数据安全等内容组织专项检查和安全监管。



来源:新华社客户端

宁夏自然资源
宣传宁夏自然资源系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情况;宣传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工作部署情况;宣传宁夏自然资源领域保障发展,保护资源,服务社会,维护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举措及成效。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