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祥符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祥符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祥教体文〔2024〕17号)精神,结合祥符区第三实验小学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服务范围
1.科教大道以东--县府大街东段以南(不含清华园小区、程寨、翟寨两村委居民)
2.宝业龙湖、一帖王社区一帖王村、杨寨社区居民。
二、招生对象
凡以上服务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且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含已注册过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时间
1. 7月25日 发布招生公告
2. 7月29日—7月31日 现场报名
上午8:00 —11:30 下午2:30—5:30
3. 8月1日—8月2日 入户调查
四、入学条件
(一)户籍在祥符区城区,在第三实验小学服务范围内符合以下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且户籍与父(母)自有住房相一致;
2.适龄儿童与父母及祖辈同户籍同居住,且为唯一居住地址(父母需提供由祥符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
3.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一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父母双方为现役军人(含驻汴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
(2)父母双方为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3)孤儿。
注明:符合以上1、2、3条的残疾儿童,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且符合第三实验小学招生政策,需提供残疾儿童证件,可到第三实验小学随班就读。
(二)进城随迁子女,符合第三实验小学服务范围内并且符合以下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户籍不在祥符区城区,已在服务范围内购房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需提供:
(1)户口簿;
(2)房产证原件(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
(3)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跨县区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2.户籍不在祥符区城区,在服务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需提供:
(1)户口簿;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门店照片(营业执照满6个月,照片注名详细地址方便上门核查);
(3)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跨县区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非祥符区户籍的随迁子女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提供祥符区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3.户籍不在祥符区城区,在服务范围内进城务工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需提供:
(1)户口簿;
(2)在城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原件(在城区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3)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跨县区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非祥符区户籍的随迁子女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提供祥符区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三)其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含驻汴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子女、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援外医疗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有关要求和程序落实好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安排入学。
五、报名办法
符合入学条件、身体健康的儿童,由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和购房发票(或购房合同及契税票、营业执照、社会保险凭证)携入学儿童到学校报名。(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在信息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家长提供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其儿童入学资格。
六、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1. 祥符区第三实验小学(纬三路东段)
2.咨询电话:18737899019
温馨提示:
1.请自觉有序排队,文明入校,公众场合不拥挤、不喧哗,不着背心、拖鞋入校;
2.请规范停车,自觉将车辆停放家长止步线以外南北两侧。
3.请关注开封市祥符区第三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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