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省、市教育主管部门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牡丹区教体局《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4﹞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4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及招生对象
区域1:东至西安路,西至西大堤,南至东方红大街,北至华西路。区域2:东至西环城河,西至西安路,南至东方红大街,北至八一路。区域3:东至西安路,西至西大堤,南至曹州路,北至东方红大街。其中,区域2和区域3内的适龄儿童可以双向选择:在平台上可以选择“牡丹区文苑学校(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南校区)”,也可以选择校本部。(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6日8:00—8月17日24:00 请严格按各小区规定报名时间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
2024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可以拨打学校咨询电话或到学校门口咨询我校指导老师。(具体手机端操作流程请查看“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
各类适龄儿童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一)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二)仅有学区内户籍(限原住居民)。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四)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所依据优抚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五.具体上传材料要求(上传材料时注意图片要清晰、完整,要正向,不要倾斜或倒置)
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含孩子姓名)、户主页、儿童页、父母页。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等能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学区范围内日常生活居住的成套住宅,需上传证件:房产证件原件(产权人、房产证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清晰)。 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的,需上传证件:拆迁安置协议原件(编号、丈量号、文字、盖章等清晰)。 已网签购房合同且实际入住,需上传证件: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近三个月的物业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儿童直接监护人无房产、和祖辈一起居住、凭祖辈房产报名的,需上传证件:(1)房产证件原件。(2)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3)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三)监护人信息
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图像、文字清晰)。
1.网上申报必须确保所填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平台将通过大数据校验、学校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2.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牢记用户名和密码。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请务必于8月17日24:00前完成网上报名。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关注手机短信,并根据短信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4.入学通知书领取时间:请及时关注“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也可以直接扫码“招生一码通”查看招生相关信息。上班时间: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8:30 咨询电话:0530—5698396 17553080408 17553080409
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
2024年8月12日
附件:牡丹区文苑学校(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南校区)2024年一年级招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