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以来,全球范围内12个国家和地区对华产品实施了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涉及多个行业领域。
据不完全统计,涉及化工行业7项,相较9月份的10项略有下降,五金工业用品9项,日用品和服装6项,机电设备零件及半导体3项。以下是相关情况整理汇总:
化工品
沙特阿拉伯:对涉华磺化萘甲醛混凝土改性剂征收18.12%~34%的反倾销税
2024年12月2日,沙特外贸总局发布AD-23-1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俄罗斯的磺化萘甲醛混凝土改性剂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部分涉案企业的税率为CIF18.12%,且不低于435.5沙特里亚尔/吨,中国其他涉案企业税率为CIF34%,且不低于580.5沙特里亚尔/吨。
涉案产品的沙特税号为382440和290410。措施自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印度尼西亚:正式对涉华聚丙烯薄膜征收5.76%~29.95%的反倾销税
近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发布第PMK6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和马来西亚的聚丙烯薄膜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措施自2024年10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3920.20.10、ex.3920.20.91和ex.3920.20.99。
中国部分涉案企业的税率为5.76%~10.75%,中国其他涉案企业税率为29.95%。马来西亚涉案企业税率为6.36%~18.60%。
巴基斯坦:对涉华氯化石蜡征收30.17%的反倾销税
2024年12月10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64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伊朗和卡塔尔的氯化石蜡(Chlorinated Paraffin Wax)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22.57%~43.10%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均为30.17%、伊朗生产商/出口商均为43.10%、包括KLJ Organic在内的卡塔尔生产商/出口商均为22.57%,措施自2024年8月4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3824.9980。措施不包括仅用于巴基斯坦出口产品原料的氯化石蜡和涉及国外捐款援助项目及其他豁免关税项目所需的氯化石蜡。
印度:建议对涉华三氯异氰尿酸征收766-986美元/吨的反倾销税
2024年12月1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日本的三氯异氰尿酸(Trichloro Isocyanuric Acid, TCCA)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
分别为:中国为766-986美元/吨、日本为276美元/吨。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336910和29336990。
沙特阿拉伯:对涉华聚氯乙烯涂层的纺织品或织物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2024年12月16日,沙特阿拉伯外贸总局发布第AD-23-2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聚氯乙烯涂层的纺织品或织物产品(Textiles or Fabrics Coated by PVC)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以到岸价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税率为25.56%~51%,且不低于2.06~3.0沙特里亚尔/千克。
公告自发布于官方公报次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阿拉伯税号为590310000000、392112000000、392190400000和392690610000。
印度:继续对涉华数字胶印印版征收0-0.77美元/平方米的反倾销税
2024年12月26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28/2024-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4年9月28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日本、韩国、越南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数字胶印印版(Digital Offset Printing Plates)作出的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决定继续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
中国大陆为0-0.77美元/平方米、韩国为0.15-0.37美元/平方米、日本为0.13-0.27美元/平方米、越南为0.60美元/平方米、中国台湾地区为0.41美元/平方米。用于特殊材料(例如信用卡,安全卡等)上及非纸上印刷的无水胶印CTP版不在本案征税范围。
哥伦比亚:决定对华聚丙烯无纺布以最低限价的方式实施反倾销措施
2024年12月23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官方公报发布第41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每平米重介于8克~70克的聚丙烯无纺布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以最低限价的方式实施反倾销措施,当进口涉案产品的报关离岸价(FOB)低于最低限价2.58美元/千克(净重)时,将征收相当于最低限价与报关价差额的反倾销税。
措施自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哥伦比亚税号为5603.11.00.00和5603.12.90.00。
中国:对原产于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12月27日,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57号,决定自2024年12月29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9051300。对各公司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台湾地区6.0%~ 56.1%;马来西亚12.7%~26.7%;美国52.2%~139.3%。
日用品和服装
美国:对华玻璃葡萄酒瓶征收29.31%~218.15%的反倾销税
2024年12月2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墨西哥的玻璃葡萄酒瓶(Glass Wine Bottles)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享有单独税率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税率为29.31%—31.24%,全国统一税率为218.15%。墨西哥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3.95%—96.95%。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7010.90.5019项下产品。
美国:拟对华铝制餐具征收193.9%~287.80%的反倾销税
2024年12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制餐具(Disposable AluminumContainers, Pans, Trays, and Lids)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93.9%~287.80%,税率详见附表。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5年3月4日对本案作出反倾销终裁。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7615.10.7125项下产品。
印度:建议对华保温瓶征收1732美元/吨的反倾销税
2024年12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真空不锈钢保温瓶或其他不锈钢容器(Vacuum Insulated Flask or other Vessels, of Stainless Steel)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1732美元/吨。
涉案产品为不锈钢保温瓶和其他保温容器,如保温杯/马克杯、随身杯以及保温主体的玻璃水瓶/水壶和其他保温容器。涉及印度海关编码96170011、96170012和96170090项下的产品。本案的反倾销税不适用于饮水器、炖锅、保温午餐盒、冰桶/冰盒等容器以及无保温的单壁水杯、电热水壶和其他电动容器。
墨西哥:对进口纺织服装征收15%-35%的临时关税
近日,墨西哥总统克劳迪娅·辛鲍姆与经济部长马塞洛·埃布拉德签署了一项法令,该法令对155个纺织服装税号产品征收临时关税,其中对138个关税细类的服装和制成品征收35%的进口关税,对17类纺织品征收15%的关税,并制定纺织品禁止进口清单。
新关税法令于2024年12月20日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4月22日。该关税将针对从未与墨西哥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进口的产品。
阿根廷:对华多功能手动料理机和手动搅拌器征收反倾销税
2024年12月4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4年第1303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多功能手动料理机和手动搅拌器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以不同的产品类别设定不同的最低限价(产品的中文名称供参考,以西班牙语名称为准),对出口离岸价(FOB)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相当于最低限价与出口离岸价差额的反倾销税。
其中,榨汁机(西班牙语:las licuadoras)最低限价为26.08美元/台、搅拌器(西班牙语:las batidoras)为21.07美元/台、料理机(西班牙语:las procesadoras)为23.60美元/台。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8509.40.50、8509.40.20和8509.40.1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阿根廷:对涉华拉链及其零件征收反倾销税
2024年11月29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4年第1280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印尼和秘鲁的拉链及其零件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对涉案国家不同的产品类别设定不同的最低限价,对出口离岸价(FOB)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相当于最低限价与出口离岸价差额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
机电设备零件及半导体
越南:对华风塔及风电设备部件征收0%和97%的反倾销税
2024年12月25日,越南工贸部发布2024年12月24日签署的第3453/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风塔及风电设备部件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的普遍生产商/出口商征收97%的反倾销税;与此同时,裁定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Zhenjiang New Energy Equipment Co., Ltd.)倾销幅度为0,决定不对该企业征收反倾销税。
风塔的越南税号为7308.20.11和7308.20.19,风力发电设备部件的越南税号为8502.31.10和8502.31.20。措施自公告签署之日起15日后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阿根廷:决定对华弹簧减震器不再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2024年12月12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4年第136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弹簧减震器,包括单体减震器组件,用于摩托车和装配有辅助发动机的带或不带车斗的脚踏车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决定不再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8714.10.00和8714.99.90项下的产品。
阿根廷:对华单相交流发电机征收反倾销税
2024年12月4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4年第1311号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单相交流发电机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以不同类别设定不同的最低限价(最低限价详见附表),对出口离岸价(FOB)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相当于最低限价与出口离岸价差额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8501.40.19。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附表:阿根廷对单相交流发电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征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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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拟对东南亚四国光伏产品征收最高约271%反倾销税
继反补贴税率后,美国商务部当地时间11月29日公布,拟对东南亚四国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晶体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反倾销税调查的初步肯定性裁定。
据最新公布的初裁结果,美国商务部对东南亚四国的反倾销税率范围在0-271.28%。其中,韩华Hanwha Qcell马来西亚反倾销税率为0,Vietnam-Wide Entity越南反倾销税率为271.28%。目前,这一裁定只是初步结果,最终结果预计将于2025年年中确定。
美国商务部启动对东南亚四国的反补贴、反倾销调查可追溯回2024年5月。反补贴初裁结果早前已公布,相较最新公布的反倾销税率,反补贴税率较低,国内主要光伏企业的反补贴税率为0.81%至8.25%。
五金工业用品
哥伦比亚:对华钢绞股绳作出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终裁
2024年12月23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第410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绞股绳(西班牙语:cables de acero, torón galvanizado y torón para concreto preesforzado)作出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终裁,决定调整2018年第259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措施。
调整如下:设定离岸价(FOB)3.36美元/千克的最低限价,对报关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相当于最低限价与报关价差额的反倾销税,措施的有效期与2021年第318号公告确定的期限一致。本案涉及哥伦比亚税号7312.10.90.00项下的产品。措施自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土耳其:继续对华耐火砖征收200美元/吨的反倾销税
2024年12月20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4/3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铬铁矿、菱镁矿和铬菱镁矿耐火砖作出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维持2018年9月5日第2018/28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200美元/吨的反倾销税。
本案涉及土耳其税号6902.10.00.10.11、6902.10.00.10.12、6902.10.00.10.13和6815.91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厚度在3毫米至30毫米之间的氧化镁建筑板。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印度:决定对华伸缩式抽屉滑轨征收0和422美元/吨的反倾销税
2024年12月18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27/2024-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4年10月19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伸缩式抽屉滑轨(Telescopic Channel Drawer Slider)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中国部分涉案生产商/出口商的反倾销税为0,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反倾销税为422美元/吨。
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83024110、83024190、83024200和83024900。厨房和卧室配件(如抽拉式裤架、滑动式领带架)等产品不在本案征税范围。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印度:决定对涉华钢化玻璃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
2024年12月4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26/2024-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4年11月5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有涂层或无涂层纹理钢化玻璃(Textured Tempered Coatedand Uncoated Glass)作出的反倾销初裁建议,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
税额为进口商品报关价(landed value,前提是低于最低限价)与最低限价(最低限价详见附表)的差额部分,最低限价分别为:中国673-677美元/吨,越南565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0071900项下的产品。该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澳大利亚:终止对华不锈钢拉制深水槽双反措施
2024年12月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96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与科学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拉制深水槽(Deep Drawn Stainless Steel Sinks)作出的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建议。
决定不再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现行反补贴措施于2025年3月26日到期后终止(现行反倾销措施已于2024年6月24日取消),自2025年3月27日起不再延长。
越南:对华H型钢的反倾销税调整为13.38%
2024年11月25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3098/QC-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H型钢产品(越南语:thép hình chữ H)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决定将中国涉案企业的反倾销税均调整为13.38%。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后生效。
印度尼西亚:继续对涉华马口铁征收反倾销税
近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发布第PMK66号公告,继续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和韩国的宽度在600毫米及以上、厚度小于0.5毫米的马口铁(Tinplate Coil/Sheet)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
其中,中国台湾地区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税率为4.4%,中国大陆出口商/生产商的倾销税率为6.1~7.4%。韩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4.4%~7.9%。措施自2024年10月18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9年10月17日。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7210.12.10和7210.12.90。
南非:对涉华型钢征收为期六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
近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代表南部非洲联盟-SACU,SACU包含国家为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及斯威士兰5国)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型钢(U-sections, I-sections, and H-sections of Iron orNon-alloy Steel)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对上述涉案产品征收为期六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
具体税率为: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U型钢、I型钢、H型钢以及其他角度、形状和截面的型钢临时反倾销税率为52.81%(从价税);原产于或进口自泰国的U型钢、I型钢、H型钢以及其他角度、形状和截面的型钢临时反倾销税率为9.12%(从价税)。涉案产品的南非税号为7216.31、7216.32、7216.33和7216.50。
美国:拟对华钨珠征收73.75%-352.20%的反补贴税
2024年12月1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钨珠(Tungsten Shot)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中国部分涉案生产商/出口商因未参与应诉,税率均为352.20%,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73.75%。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5年4月28日作出反补贴终裁。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9306.29.0000项下产品。
整理自:商务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第一财经、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链链知迅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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