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骨科医院招聘信息技术岗、护理岗工作人员(参照事业编制)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骨科医院招聘信息技术岗、护理岗工作人员(均为参照事业编制管理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四川省骨科医院(成都体育医院、成都运动创伤研究所)系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58年,是中国第一所体育医院、中国第一所三级甲等中医骨科医院、全国中医医院中唯一一所经中国奥委会授予的“国家队运动员指定医院”。2023年医院门急诊服务病员108余万人次、出院4.6万人次、手术量3.36万台次。
四川省骨科医院坚持“预防-临床-康复”三位一体的骨伤和运动创伤治疗模式,在中西医结合骨伤、中西医结合运动创伤、中西医结合骨科康复等领域不断探索,勇于实践。医院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处于西部领先水平,在骨创伤及骨科疾病的微创技术、老年骨关节病、脊柱损伤及退变、骨科康复等方面形成了独特的学术技术特点及优势,疗效和口碑俱佳。
医院的运动医学专业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并在全国率先开展运动创伤治未病(预防)的临床和科研工作,中西医结合防治运动伤病、中医药方法消除运动性疲劳等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医院现为中华中医药学会运动医学分会主任委员单位、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委员单位、四川省中医药学会运动医疗专委会等多个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
医院详细情况见四川省骨科医院官网(http://www.scsgkyy.com/)。
医院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西一段132号(武侯院区)、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龙蟠路509号(天府院区)。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岗位 | 招聘数量 | 专业或研究方向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信息技术岗 | 3名 | 生物信息学、计算机科学、统计学、人工智能、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据库管理等相关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大模型应用、AI算法与应用、资源数据分析、数据智能挖掘等。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相关领域的研究经验,特别是曾负责或参与过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者优先;具有中医药研究背景者优先; 3.具有“中医药+信息化”科研课题研究经验者优先;具有大型数据平台设计和开发经验者优先; 4.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过相关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发表者优先;具有大型数据平台设计和开发经验者优先; 5.博士研究生优先(年龄可酌情放宽). |
护理岗 | 20名 | 护理学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博士研究生优先; 3.中医药类高校毕业生优先;取得规培结业证书的优先。 |
三、收取简历和招聘流程
(一)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zhaopin8705@163.com (邮件标题务必注明:姓名+岗位,例如:张X+信息技术岗、王X+护理岗)。简历中应明确应聘者本人学历、学位、专业或研究方向、毕业时间等关键信息。
(二)本次招聘的简历收取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17:00。我院本次招聘不接收任何第三方机构转递的简历。
(三)本次招聘按照我院编外职工招聘流程进行,经报名资格审查和筛选后,根据岗位条件进行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具体时间安排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
四、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为中国籍,拥护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近五年曾发生过经第三方鉴定机构认定的责任事故的;
6.近五年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相关资料、证书等应聘材料,招聘过程中及办理入职手续过程中,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28-87057026
四川省骨科医院组织人事部
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202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及《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拟考核招聘18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完全符合《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202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参加本次考核招聘,必须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四道街9号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行政楼402室组织人事部。
报名的同时进行人员的资格审查,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 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自动取消。
三、考核
(一)考核方式、内容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等方面。
(二)考核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以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的通知为准。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该岗位因资格审查或面试缺考出现空缺未形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网站上公布所有报考者考核成绩。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按照该岗位考生的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我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我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综合考察
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和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我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考核招聘公告发布平台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对取消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规定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须在公示期满10日内按以下要求将附件材料送报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组织人事部(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未按时提供者,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责任自负。
(一)无业者: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下岗、失业者:须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有工作单位者: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考核招聘,如被录用,同意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通过审核确认后,再提供原单位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原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拟聘人员经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批确认后,由我院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组织人事部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考核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
纪委办公室电话:028-69983474
举报邮箱:serzyyy@163.com
咨询电话:028-6889012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