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在甘肃省内参保的各类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集中申报时间为1月1日-1月25日。申报的缴费工资生效日期为2025年1月至12月,缴费工资申报为单位承诺制,申报确认后原则上不得再调整工资。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5年度全省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的通告
甘肃省税务局通告〔2024〕6号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有关文件精神,2025年度全省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工资申报工作于2025年1月1日开始,请各单位按时完成工资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
在甘肃省内参保的各类用人单位(含按照用人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二、申报时间及办理模式
2025年度全省各类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集中申报时间为1月1日-1月25日。
办理申报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缴费人在主管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窗口线下自行申报;二是缴费人在甘肃税务的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线上申报。
三、2025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5年按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预设下限为4600元/月、上限为22900元/月。按照规定,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低于下限4600元/月的,缴费基数按4600元计算;高于上限22900元/月的,缴费基数按照22900元计算。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在基数上下限之间的,缴费基数按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计算。
2025年按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317元/月、上限为21582元/月。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低于下限4317元/月的,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按4317元计算;高于上限21582元/月的,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按21582元计算。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在基数上下限之间的,缴费基数按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计算。
以上缴费基数上下限,由税务部门在征缴系统中维护,各用人单位按要求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即可,各单位完成工资申报后在确认申报缴费时系统会自动转换为缴费基数,计算应缴费款。2025年度线下大厅申报工资时,需要用人单位先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下载“带有职工信息的工资申报模版”,按照要求填写新的工资后,再到大厅窗口进行申报。(二)甘肃税务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线上工资申报操作说明缴费人自行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行工资申报。登录后,使用“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功能进行申报。 若进入年度工资申报功能提示“不允许进行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如下图:请按以下步骤操作更新配置:点击系统配置--申报管理--更新,更新完成后进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功能。
功能: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1.按人员申报
适用场景:同一个职工,社保和医保缴费工资相同的时候使用。
操作指引:
方式一:职工人数较少的单位采用。点击添加按钮,选择批量添加职工,系统弹出如图2的界面,点击保存后自动回到上层界面如图1,填写新缴费工资后点击全量提交申报。
图2
方式二: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采用。首先点击“下载参保职工”,填写下载的表格中的新缴费工资列如图2,保存表格后,再次进入客户端,点击添加,选择外部文件导入,导入表格后系统会提示导入成功多少条,如图3,且导入成功的数据会展示在界面上,然后点击全量提交申报。图3
2.按险种申报(注意:进入工资申报功能时默认是按人员申报,需要点击按险种申报)适用场景:同一个职工,社保和医保缴费工资不同的时候使用。方式一:职工人数较少的单位采用。操作与按人员申报一致,只是填写工资时按各个险种填,对于显示“--”的则表明未参此险种。(社保的养老和失业保险、机关养老和职业年金和失业保险系统校验工资需填写一致且一起申报,医保的两险校验工资需填写一致且一起申报)方式二: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采用。填写表格时需分险种填写工资,如图2,其余操作与按人员申报操作一致。(注意:下载下来的表格中是五险都有的,对于未参保该险种的人员填写工资导入后展示界面会显示为“--”)图2
五、申报注意事项
此次申报的缴费工资生效日期为2025年1月至12月,缴费工资申报为单位承诺制,申报确认后原则上不得再调整工资,请各用人单位及时完成工资申报,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者拨打12366税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