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的孩子在法律意义上算不算继承人?
凭什么百万遗产没有养子的份?
这是我看到这个新闻标题的第一反应。
可当我下意识觉得不公平时,仔细看看案件,却发现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
被收养的小男孩10岁时父母相继因病离世,成为了孤儿的他没办法独自生活,于是被收养变成了他最大的愿望。
面对媒体的镜头,他带着讨好的口吻说:
“帮我找个愿意收养我的家吧,我一定乖乖地听话,我会做饭,洗衣服……”
媒体报道后,男孩的故事引起了很多好心人的关注,在街道办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他成功被七旬的郭家夫妇“收养”。
收养小男孩的郭家夫妇,心疼这个男孩,再加上女儿结婚搬走后实在孤独,希望有个孩子添点人气儿,才提出了收养。
老两口觉得自己反正有抚养能力,不仅能帮助可怜的孩子,也能抚慰自己的心。
双向奔赴的男孩和郭家夫妇俩,这就成为了一家人,他们也为男孩重新取名为郭甲(化名)。
因为年龄差距很大,郭甲就称老两口为爷爷奶奶,自那以后,郭甲终于也成为了有人管有人爱的小孩。
爷爷奶奶对他也很好,收养之后,立刻递交了领养、转学、改名等申请,并且将郭甲以孙子的名义迁入了自家的户口。
10岁之后,郭甲就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陪伴他们、照顾他们。
可16年后,当爷爷奶奶相继去世,他们的女儿郭乙就突然站了出来,直接要求他搬离爷爷奶奶的房子。
这还不算完,郭乙把老两口的所有财产都转移到了自己的名下,包括房屋产权、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共54万余元、存款82万元。
连半分钱都没有留给郭甲。
郭甲根本无法接受,自己住了那么久的家突然间不属于自己,况且照顾爷爷奶奶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
于是,他直接提起上诉,要求分割爷爷奶奶名下的房屋和抚恤金、存款等。
并且,他还在法庭上丢出了一个重磅炸弹:
阿姨郭乙,根本不是爷爷奶奶的亲生女儿,同样是被收养的女儿。
所以,自己和郭乙应当有同等继承权!
郭甲和爷爷奶奶生活的日子里,似乎尽到了照顾老人的责任。
居委会也证明,郭甲长期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
可不知为何,郭乙作为爷爷奶奶的女儿,明明比他大了29岁,却和他的关系很僵。
其实,当年老两口收养郭甲的时候,女儿就不情愿,所以领养申请书上郭甲的监护人也是干女儿,而不是亲女儿。
据郭甲所说,“爷爷去世后,奶奶曾提出找个机会,让我俩关系缓和一点”。
可关系没缓和成,奶奶就去世了,也没留下什么交代的话,导致郭甲十分被动。
看起来,这像是一个养孙在爷爷奶奶去世后被赶出家门的悲惨故事。
可事实恰恰相反。
郭甲起诉时称自己和郭乙阿姨均为老两口收养的子女,应拥有同一顺位继承权。
但郭乙,的的确确是老两口的亲生女儿。
照顾老人,也并不全是郭甲的付出。
郭乙逢年过节和周末都会回家看望父母,也根本不是为了财产不顾老人的不孝子。
真相已然显露,郭甲不是因为被赶走而舍不得回忆,只是对爷爷奶奶留下的财产起了贪念。
甚至不惜污蔑恩人的女儿,来为自己争取财产。
最后,法庭判定当年郭甲没有在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领养关系不成立,因此郭甲没有继承权。
郭甲提出上诉但被驳回,故事到此告一段落。
爷爷奶奶养了他16年,负责他吃穿读书,26岁的他不想着自立报恩,竟然反咬一口,妥妥的白眼狼。
可他的“报答”,也不知会不会让故去的爷爷奶奶感到悲伤。
但你有没有想过,曾经说自己可以洗衣做饭只求好心人收养的孩子,为什么又想要继承家产了呢?
有人说是因为贪念,有人说是由奢入俭难。
但我觉得最关键的是,他和爷爷奶奶关系的界限模糊了。
老两口曾经许诺抚养他至成年,可成年后也并没有撒手不管,而是继续把他当孙子帮助他。
多年来的共同生活,让郭甲觉得自己虽然是收养的,但和亲孙子没有什么区别。
关系界限一模糊,不该有的想法也渐渐冒了出来,甚至想要和爷爷奶奶的亲女儿争财产。
眼看自己争不过就造谣,什么体面也都不顾了,什么舍不得回忆啊、感情啊,根本就是放不下那笔不属于他的财产。
财帛动人心,可只要有距离,就能大大降低人性黑暗面显露的可能。
否则,即便关系再近,人品再好,也终究会败给人性。
电视剧《人世间》中,有这样一个情节。
周秉昆下海做生意后,家里的条件越来越好,于是一家人搬进了大房子,从前的老屋也就闲置了。
与此同时发小下岗,一家人只能租房住,日子格外艰难。
这时候发小妻子开口求助,周秉昆也没多想,一口答应把老屋给他们住。
出于多年情谊,周秉昆想着帮发小一把,也没要租金,让他们安心住着。
不仅如此,他还在自己的店里给发小妻子安排了一份工作。
按理说,这样不计回报的付出,足以换来发小一家的感恩吧。
可事情的发展,却让周秉昆傻眼了。
因为自家的房子手续有问题,必须腾出房子,所以周秉昆只能又带着一家人搬回老屋。
当他带着礼品上门,不好意思地对发小说,自己要收回房子,发小一家突然翻了脸,挤兑周秉昆不说,明说自家绝不搬走。
最后终于是松口了,但也明确提出了要求:让我们搬走也行,但必须给发小也找个工作,否则没门。
白给你住的房子,什么时候就成你的了,作为朋友怎么能这么理直气壮?
想也知道,这份多年的感情彻底掰了。
周秉昆是纯粹的好人,但失去这段友情,最后还闹得里外不是人,他也有责任。
他的问题是,相信感情大于人性。
如果当初他把房子出租给发小,哪怕少要租金,他和发小之间除了朋友关系,还是房东和租户的关系,不会有这些后续的麻烦。
可当他让发小白住的时候,房子的归属界限就模糊了。
房东与租户之间,房东拥有房子绝对的支配权;
可亲密的发小之间,掺杂着情感,很难说清使用权的归属。
因为人际关系的边界不清晰,才会给出错误的信号,让对方生出了身份错位的念头,从而产生种种争执。
曾经爆火的上海老洋房事件,不也是如此吗?
房主好心让亲戚住了几十年,结果卖房的时候,亲戚偏偏说这房子有他们的一部分,狮子大开口。
类似的事实在太多,善良的好人憋气窝火,却偏偏拿蹬鼻子上脸的人没办法。
做人可以善良,但不能没有边界。
对别人无条件的好,可能不仅仅是无心的举手之劳,还可能是一把刺向自己的刀。
升米恩,斗米仇。
在人际关系中,守好关系的边界,才能始终展现彼此美好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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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你有没有遇见过类似于周秉昆发小蹬鼻子上脸的故事,最后是爽文结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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