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关乎着每一个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能否以“如我在诉”的司法温度审慎地对待每一起案件,设身处地为双方当事人考量,分析双方矛盾,寻找“破题点”,是讲好法治故事、传递司法温情的关键。
黄某和齐某因相邻农业生产中灌溉用水引发纠纷,齐某将黄某打成重伤,结合司法鉴定意见、证人证言等证据,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检察机关提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建议。同时,黄某也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齐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4万余元。
双方系多年邻居,本来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却因一时冲动引发如此严重的后果。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会加剧双方的矛盾,导致“一案结,多案生”,还可能在邻里之间埋下长久的怨恨种子,更不利于邻里关系和社会和谐。面对这样的情况,承办法官李昌决定对刑附民部分进行调解,努力化解双方的矛盾,修复受损的邻里关系。
然而,调解并不容易。黄某受伤构成十级伤残,坚持要求对方赔偿14万元。齐某觉得案件是对方无理在前,自己是“正当防卫”,却要面临牢狱之灾、承担高额的民事赔偿。双方都觉得自己“满腹苦水”,不愿意和解。
第二次庭审结束后,李昌组织双方就附带民事部分再次进行调解。这次,李昌调整策略,从双方多年的邻里感情入手,强调此次冲突事发偶然,如果当时能心平气和地处理问题,也不会造成一方判刑另一方残疾的后果。现在双方还是僵持不下,只会加深矛盾,多年邻居变仇人,两家都是受害者。
见双方情绪有所缓和,李昌趁热打铁,引导双方说出自己的想法和难处,探讨解决的途径。最终,黄某承认自己在冲突中也有一定的过错,也不想把关系闹的太僵,愿意接受齐某提出的8万元赔偿款。
在李昌的主持下,双方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达成和解,齐某当场全部履行,并取得对方谅解。
刑事案件审理并不只是冷冰冰的定罪与量刑,更有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需要化解,承办法官只有秉持“如我在诉”工作理念,坚持做好案件调解工作,为当事人争取到应得的权益,才能让法律变得有温度,给群众以温暖。
供稿:刑 庭
一审:魏凡龄
二审:刘俊钦
三审:李兴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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