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信“情感主播”支招,俩闺蜜因虚假诉讼获刑

民生   2024-11-13 17:27   江苏  


“被告人刘某某、李某犯虚假诉讼罪,分别判处拘役六个月、四个月……”,2024年11月12日,如皋法院依法审理一起虚假诉讼罪案件,被告人刘某某、李某依法被判处相应刑罚。





闺蜜共谋,提起虚假民事诉讼

被告人刘某某与丈夫陈某发生情感纠纷。2022年,陈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刘某某认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为此,刘某某经常刷视频,聆听“情感主播”的讲述。


“一次夜里,我刷视频时,听到情感主播讲述关于让婚姻另一方承担共同债务、自己由此获利的做法,我就想到了让闺蜜李某起诉我和丈夫。”庭审中,刘某某陈述。


“当时她只是说让我出个庭,我觉得是帮助刘某某向她丈夫多要点钱,就同意了。”说到此处,李某泣不成声。


2024年5月16日,如皋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李某诉被告刘某某、陈某民间借贷一案,法庭调查中发现,被告刘某某存在帮助原告李某诉讼等不合理的行为。经过批评教育,李某、刘某某二人承认了虚假诉讼的事实。二人的行为妨害司法秩序,被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二人的行为还涉嫌犯虚假诉讼罪,相关线索被移送公安机关。



悔之晚矣,二被告人供认不讳

案发后,二被告人在公安机关讯问中交待,二人之间曾经发生过三笔借款往来,分别是5万元、2万元、5万元,前两笔借款均已还清。


“根据我在视频中听到的方法,前两笔还款时,我没有直接将钱还给李某,而是通过转账给第三人等方式进行还款,这样就只有借款记录,没有还款记录。”刘某某交待。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刘、李二人的操作并未能瞒天过海,面对帮助转账第三人的证人证言、刘、李二人的聊天记录、款项往来等证据,刘、李二人对共同实施虚假诉讼行为的事实供认不讳。


“2024年5月16日开庭的民间借贷案件,诉状、证据等材料都是刘某某准备的,只有法院通知我交诉讼费时,刘某某让我先垫付了。开庭时,我只要照着诉状读就行了。”李某供述称。对此,刘某某的说法与李某一致。



触犯刑律,二被告人当庭获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李某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虚假诉讼罪。二被告人共同故意实施犯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其中,被告人刘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

鉴于二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认罪悔罪,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以虚假诉讼罪对被告人刘某某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说法

“公民合法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当事人遇到纠纷应当依法维权,而所谓依法维权,不仅要求维权手段合法,还要求维护的权益合法。本案中,被告人刘某某面对与丈夫的离婚‘拉锯战’,如果担心夫妻共同财产分配不公,或者自己和两个子女将来的生活得不到充分保障,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主张陈某给付子女的抚养费,而不应通过虚增夫妻共同债务的方式索要钱财。刘某某、李某共谋后以捏造的事实诉至法院,导致法院进行了司法送达、诉前调解、开庭审理等司法活动,不仅扰乱了诉讼秩序,浪费了司法资源,更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依法应当予以惩处。”庭后,承办法官倪翠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来源:如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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