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难以支持学生完成学业。
3、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4、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⑴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⑵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⑶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担任其共同借款人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⑷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⑸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其年龄应在18周岁(含)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⑹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⑺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其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其父母或监护人。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利川市第一中学办理网点受理对象为利川市第一中学的往应届毕业生。
1、利川市第一中学办理网点地址:利川市第一中学行政楼225室生源地助学贷款办公室,联系人:吴老师,联系方式:15171082128,一中生源地助学贷款咨询QQ群号:427600231(尽量提前进群了解并预约)。
2、办理时间:7月15日(周一)至9月6日(周五)期间的工作日(双休除外),工作日8:30--11:30 ;14:30--17:30。
1、新贷(以前年度未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⑴、网上申请: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后从系统内导出打印《申请表》(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在系统内导出《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⑵、材料准备:
①已通过预申请的: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可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原件。
②未预申请的: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1份;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可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一份,户口簿原件。
⑶、现场办理:
①请新贷学生按规定时间申请贷款并提前加入生源地助学贷款QQ群(427600231)咨询与预约。
②请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申请材料共同到利川市第一中学生源地贷款网点办理。经现场审核同意后,由经办人指导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打印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严禁由其他人代替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
2、在校生续贷(2024年以前年度获得贷款、继续申请贷款的学生)续贷学生均可以采取网上续贷方式办理无需再到现场办理,无法通过远程办理的可现场办理。
续贷远程办理
⑴远程办理需满足:以前年度办理贷款电子合同;借款学生本人办理;借款学生关键信息不得变更;自备安装支付宝/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APP的手机。
⑵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点击“申请贷款”,提交本人续贷声明。
⑶身份认证: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学生需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确认系统生成合同信息后,用支付宝/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手机APP扫描系统弹出的身份证二维码,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
⑷完成申请:身份认证成功后,回到在线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完成在线申请办理,等待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接收回执验证短信。
⑸温馨提示:借款学生远程提交续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等待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审查确认,国家开发银行将发送回执验证短信(如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至返校前仍然未收到回执验证短信,可以联系县级资助中心)。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可以持回执验证短信到高校资助部门进行回执确认。
续贷现场办理
⑴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⑵材料准备: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无需加盖公章)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1份。
⑶办理贷款: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利川市学生资助中心贷款办理现场。经审核同意后由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指导到场一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姓名,需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打印借款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
⑷大专或本科毕业、升读专升本、读研究生、休学、退学、参军的学生等均需及时到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方可办理续贷。
⑸续贷学生如需变更共同贷款人的,学生及新共同贷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签订合同,不可代签。
1、利川市第一中学生源地贷款办理网点受理对象为利川市第一中学的往应届毕业生。
2、利川市第一中学办理网点地址:利川市第一中学行政楼225室生源地助学贷款办公室,联系人:吴老师,联系方式:15171082128,生源地助学贷款咨询QQ群号:427600231(尽量提前进群了解并预约)。
办理时间::7月15日(周一)至9月6日(周五)期间的工作日(双休除外),工作日8:30--11:30 ;14:30--17:30
3、如为2021、2022、2023、2024届利川市第一中学毕业生,高中期间已通过预申请不再需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4、所有借款学生(包括新贷和续贷学生)在现场办理贷款时所签电子合同为预签贷款合同。预签合同未经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最终审批同意,不能获得贷款。
成才从此起步·成功由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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