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一次捐款,竟让山东济宁某聋哑学校捐款10元的孩子家庭,受到三次伤害!

文摘   2025-01-26 08:36   安徽  

第一次伤害,孩子母亲刘女士转账10元并说明钱是孩子一分一厘省下的情况下,被组织人嫌少、太抠了!

第二次伤害,孩子母亲因不满反映投诉后,孩子却被踢出了公益组织群;


第三次伤害,最后这个叫晓娅爱心公益组织的道歉了,道歉之语却充满了冷嘲热讽“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谢谢您的大爱无疆”!


……


真搞不明白,携孩子诚心诚意捐款的刘女士为什么因一次捐款受到如此伤害?


强烈建议对这个叫晓娅的公益组织进行彻底调查,如果是伪公益伪慈善,必须坚决予以取缔!


按理捐款多少与募捐人员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只管收去捐款,到时结算上交,除非是工作人员以此为生的,那这样嫌弃捐的少还有些道理,那么问题来了,这捐的款是帮困的,还是帮助募捐者的。


如果我在这个群,我退群,如果都和我想法一样,那么这个群很快就剩下几个工作人员了。


一个聋哑儿本来就是应该帮扶的对象,既使这个孩捐出一分钱,也是一份大愛,捐款不论多少,都是爱心,公益捐款不能强人所难。

语文都没及格怎么担任那么重要岗位的?我记得没错的话“团委决定以后十元不在收”有错别字吧,“团委决定以后十元不再收”才对。


我错了,我不改;我又错了,我还不改;我千错万错,我也不改。我虽然我不改,但是我都承认错了,你还要怎样,别生气了。


前几年一个穿着干干净净的大爷拿着一个崭新的木碗找我乞讨(肯定不是因为困难),我一摸兜只有几个硬币,随手给他了!人家一颠木碗,冷笑了一声!我马上说:怎么?嫌少?嫌少还给我,我去买几个馒头!大爷对我嘿嘿笑着走了。


想起了80年代中期的一件事儿,当时我家条件差,家里来了一个要饭的,我妈妈说没有钱,给点米行不行,要饭的说最好是钱,但看见我家的条件,说米也行。


我妈妈给他端出了一碗高粱米,结果要饭的不愿意了,说我要大米,高粱米不要,我妈说,不要拉倒,要饭的不情不愿的拿走了。要知道那个时候,我家也是偶尔吃顿大米饭。


道德绑架何其少,七子汤的公益组织是干啥的?平心而论,看他所作所为,他就是想赚钱的。


捐款本来就是单凭自愿,捐1块钱不嫌少,捐1万不嫌多,为什么要道德绑架别人呢?那是不是应该问问这个公益组织,你们都捐了多少呢?


古有云,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十元钱虽少,却是孩子一分一厘攒起来的,倒是那位嫌孩子抠门的那位工作人员,请问你捐了多少啊?这个公益组织明显的嫌贫爱富,它的公益性值得商榷,目的性值得怀疑。


孩子捐款10 元,却被公益组织负责人说“抠门”拒收!孩子母亲:“都说爱心不分大小,为什么两笔10元的捐款会被公益组织嫌弃呢?我投诉后,还把孩子从公益组织里移除,格局真大!”


因为活动发起者说过了“请爱心人士伸出援手,一分也是爱”,所以女子觉得 10 块钱也是孩子的一片心意。


但是万万没想到,她把钱转给活动发起人后,对方居然回复:“没办法给你写,10 元 1 个人都说抠,上次团委决定了以后 10 元不再收!”


刘女士看到这个回复气坏了,孩子们的零花钱都是平日帮家里做家务等,一块钱一块钱攒下来的,怎么能被定义为抠?


于是刘女士向有关部门投诉了该公益组织,发起人向刘女士道了歉,可10 分钟后,刘女士就收到邮件,提醒孩子的名字被这个公益组织移除!

刘女士将邮箱通知的信息发给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对方说,“道不同不相为谋。


这下刘女士憋不下这口气,捐款金额不管大小,都代表爱心人士的心意,数额小的捐款行为不应该被“嫌弃”。

周慧雄子
我是一位宝妈,我坚持左手谋生右手谋爱,好好搞钱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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