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与分家析产双重纠纷难判
律师调解矛盾争得万元补偿款
近期,家理律师事务所张靖达律师、杨德钊律师助理承办的继承纠纷一案获悉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调解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北京家理的张靖达律师、杨德钊律师助理积极请求法庭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我方当事人收获满意继承结果。
本案中,李先生的父亲去世六年后,李母买下李父生前承租的房产,且在购房时使用了李父李母二人的工龄。现李父已去世多年,李先生考虑到李母年事已高,希望就此明确遗产分配问题,完成对于涉案房屋的处分,从而维护自身合法继承权益,故当事人找到了家理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家理张靖达律师、杨德钊律师助理接下此案后,面对本案中法定继承和分家析产纠纷交织的局面,张靖达律师沉着冷静,力求为当事人减少诉累,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的继承矛盾。通过收集资料,以及与当事人多次细致沟通,张靖达律师、杨德钊律师助理确定了涉案房产出资来源及所有权。在法庭上,提供了充分、详细的财产证据,有助于法院更准确地判定财产归属问题。庭审现场,基于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北京家理张靖达律师、杨德钊律师助理积极请求法庭组织调解,经过多轮沟通,最终该案得以调解结束,四兄妹和母亲统一了对于涉案房屋的处置意见。继承纠纷、分家析产矛盾得以一次性彻底解决,亲情难题圆满化解。李先生争取到了涉案房屋补偿款40万元。
李先生对于案件结果非常满意,十分认可这两位家理律师的调解水平和专业能力,特向北京家理张靖达律师、杨德钊律师助理赠送锦旗。
离婚后男方抚养女儿屡屡失责
律师助当事人成功争得抚养权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近期,家理律师事务所刘琦律师、詹纯如律师承办的一起抚养纠纷案件收悉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深圳家理刘琦律师、詹纯如律师为我方当事人安女士争取到婚生女抚养权以及合理抚养费。
本案中,杨先生和安女士于2009年8月结婚,2010年生育一女,随着时间推移,二人婚内矛盾不断,感情逐渐降至冰点,2019年10月,二人协商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协议内明确规定,离婚后女儿由杨先生直接抚养。出于对女儿身心健康的考虑,两人并未立刻分开,在此过程中,虽然女儿的抚养权归杨先生所有,但杨先生并未尽到抚养义务,甚至对其少有关注,而协议中无需支付抚养费的安女士,却时刻心系女儿,为抚养女儿出钱出力,事事关心。2022年10月两人正式分居,在询问了孩子的意愿后,安女士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
接受委托后,深圳家理刘琦律师、詹纯如律师积极与安女士保持沟通,努力搜集、整理杨先生的个人财产收入证据。同时考虑到婚生女已年满12周岁,具备初步辨识能力及责任能力,对于变更抚养关系,刘琦律师、詹纯如律师细心与其进行交流,再次了解了孩子真实想法。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孩子个人意愿和男方实际负担能力等因素,判决安女士获得婚生女抚养权,且杨先生需每月支付15000元抚养费,至女儿年满18岁止。
通过这次案件,安女士不仅争取到女儿的抚养权,更争取到了合理、满意的抚养权益。对此,安女士非常认可家理律师的专业服务与负责态度,为表示感谢,在收到判决书之日,安女士特意前往家理律所,为深圳家理刘琦律师、詹纯如律师赠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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