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理律师力促案件调解结案
争取到抚养权和合理赔偿款
近期,家理律师事务所张靖达律师、杨德钊律师助理承办的离婚纠纷一案获悉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调解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北京家理的张靖达律师、杨德钊律师助理主动请求法庭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我方当事人顺利解除个人婚姻关系并争取到婚生女抚养权。
本案中,林女士和韩先生系夫妻关系,婚后共育一女。随着日常琐事摩擦增多,二人感情逐渐破裂。故林女士找到家理律师事务所诉请离婚,家理指派北京家理的张靖达和杨德钊律师助理一同承办该案。接受委托后,北京家理的张靖达律师与林女士多次细致沟通,梳理双方共同财产明细以及各自的抚养能力,抚养意愿等情况。出于对林女士争取抚养权这一主要诉求的考虑,为林女士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上诉方案。随后,在庭审过程中,基于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北京家理张靖达律师、杨德钊律师助理主动请求法庭组织调解,经过多轮沟通,最终该案得以调解结案,有效解决了二人离婚纠纷,林女士如愿获得婚生女抚养权及抚养费。其中2024年9月至2027年3月的抚养费以林女士应付韩先生的车辆折价款抵扣,除此之外,双方财务与债务归各自所有,财务纠纷彻底厘清。
林女士向家理寻求帮助的过程中,家理高级顾问高波为林女士提供了极具耐心的情绪安抚和情绪疏导;张靖达律师、杨德钊律师助理以过硬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效率,为林女士提供了专业且优质的法律服务,对此,林女士表示由衷的感谢,她对于本次案件结果非常满意。为表达谢意,林女士特向北京家理张靖达律师、杨德钊律师助理、家理高级顾问高波赠送锦旗。
男方婚内出轨仅分40%财产
助当事人获高份额财产赔偿
离婚案件中,婚内出轨的现象并不少见,对于婚内出轨的认定,也不是简单之事。近期,家理律师事务所耿艾楠律师、陈潇宇律师助理承办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收悉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家理耿艾楠律师、陈潇宇律师助理为我方当事人罗女士争取到高比例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份额,以及精神损失赔偿款。
本案中,李先生和罗女士于2000年5月结婚,婚后2002年生育一女,双方随着年龄增长,婚内矛盾频发,感情逐渐降至冰点,最终李先生婚内出轨,给罗女士及其婚生女带来了不可逆的精神伤害。遂罗女士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接受委托后,北京家理耿艾楠律师、陈潇宇律师助理积极与罗女士保持沟通,快速抓住本案重点,就与案件有关的李先生婚内寻找第三者的过错细节、以及夫妻二人财产情况进行细致梳理,将系列证据逐一整理,递交给法院,坐实李先生婚内过错事实。最终,法院综合考虑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罗女士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60%,即夫妻共同房产折价款151万元、财产分割款36万元,还有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罗女士个人权益得到极大保障,其备受感情创伤的心灵也得以安抚,为表示感谢,在收到判决之日,罗女士特意前往家理律所,为北京家理耿艾楠律师、陈潇宇律师助理赠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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