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时解除婚姻关系
我方当事人无需支付抚养费
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石静雯律师、律师助理谢敏杰承办的离婚纠纷一案获悉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下发的调解书。在北京家理的石律师、律师助理谢敏杰的努力下,使得我方当事人免于支付抚养费。
本案中,韩先生与杨女士2005年左右自行相识,于2010年9月在北京市某区登记结婚,后双方于2018年登记离婚,又于2019年5月在北京市某区登记结婚。双方婚内于2011年生育一子,2019年生育一女,现婚生子已满十三周岁,婚生女已满五周岁。韩先生与杨女士婚后初期感情尚可,但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在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上的分歧逐渐凸显,摩擦不断,感情已经破裂。杨女士曾经找到家理律师事务所,家理指派北京家理的石律师、律师助理谢敏杰代为提起第一次诉讼,至今,该判决生效已经超过一年,韩先生与杨女士在此期间维持分居状态,感情并无和和好的可能。最终法院以达到法定判离为理由,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判归婚生子女由韩先生抚养,杨女士无需支付抚养费。
杨女士对案件结果的取得十分满意,故而到北京家理为石静雯律师、律师助理谢敏杰赠送锦旗。
家理律师以诉促调化纷争
帮助当事人获得应得权益
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高冀弘律师、律师助理王嘉蓉承办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收悉法院下发的《民事调解书》。家理律师通过以诉促调的诉讼策略,最终使得该案得以调解结案,我方当事人获得孩子抚养权和折价款六十余万元。
本案中,魏先生与金女士于2021年2月经相亲网站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不久开始同居,半年后,双方在北京市某区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婚后于2022年11月年生育一女。婚后二人感情破裂,经常吵架,无法调和,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金女士找到家理律师事务所请求代为起诉,家理指派北京家理的高律师、律师助理王嘉蓉承办该案。
北京家理的高律师、律师助理王嘉蓉在承办案件过程中始终以调和为原则,避免双方感情恶化,故而制定了以诉促调的诉讼策略。考虑到婚生女不满两周岁,法律规定由母亲抚养为宜,故而争取孩子抚养权。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本着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故而争取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北京家理的高律师、律师助理王嘉蓉通过梳理夫妻共同财产,最终确定了切实可行的主张份额。最终,对方接受我方调解方案,使得该案得以调解结案。
金女士认为案件结果的取得与北京家理的高律师、律师助理王嘉蓉的专业、敬业息息相关,为表示感谢,特意赠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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