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专业敬业、不卑不亢......
这是当事人眼中的家理律师
离婚案件中,婚内出轨的现象并不少见,对于婚内出轨的认定,也不是简单之事。近期,家理律师事务所耿艾楠律师、陈潇宇律师助理承办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收悉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家理耿艾楠律师、陈潇宇(律师助理)为我方当事人罗女士争取到高比例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份额,以及精神损失赔偿款。
本案中,李先生和罗女士于2000年5月结婚,婚后2002年生育一女,双方随着年龄增长,婚内矛盾频发,感情逐渐降至冰点,最终李先生婚内出轨,给罗女士及其婚生女带来了不可逆的精神伤害。遂罗女士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接受委托后,北京家理耿艾楠律师、陈潇宇(律师助理)积极与罗女士保持沟通,快速抓住本案重点,就与案件有关的李先生婚内寻找第三者的过错细节、以及夫妻二人财产情况进行细致梳理,将系列证据逐一整理,递交给法院,坐实李先生婚内过错事实。最终,法院综合考虑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罗女士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60%,即夫妻共同房产折价款151万元、财产分割款36万元,还有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罗女士个人权益得到极大保障,其备受感情创伤的心灵也得以安抚,为表示感谢,在收到判决之日,罗女士特意前往家理律所,为北京家理耿艾楠律师、陈潇宇(律师助理)赠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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