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当事人取得婚生女抚养权
并分得在深房产和若干财产
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许阿赛律师、高鸿跃律师承办的离婚纠纷一案获悉广东省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调解书》。在双方年纪相差十岁的婚姻关系中,深圳家理的许律师、高律师帮助女方争取到婚生女抚养权及房产等若干财产。
本案中,潘先生与苗女士系夫妻关系,双方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亦未能建立起良好的感情联系。潘先生性格偏激,在相处过程中双方三观越发明显不合,致使双方常因琐事和经济问题吵架。在委托律师之前,双方曾就离婚一事进行协商,但无法就财产、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苗女士找到家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家理指派深圳家理的许律师、高律师承办该案。
在接受委托后,深圳家理的许律师、高律师对案件情况进行基本了解,并将该案的利弊情况进行分析,因潘先生未尽抚养义务,故而苗女士主张婚生女的抚养权,并请求潘先生按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婚生女研究生毕业;因双方购买的深圳房产,苗女士贡献较多,故而苗女士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向潘先生支付房屋折价款。最终,法院全部支持我方观点,苗女士不仅取得孩子抚养权、抚养费,还获得在深房产的所有权。
苗女士对于案件结果的取得十分满意,故而特意前往深圳家理,为深圳家理的许阿赛律师、高鸿跃律师赠送锦旗。
助我方当事人取得孩子抚养权
并分得房屋折价款及共同财产
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谢志会律师承办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收悉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后,对方撤回上诉,使得该案得以判决结案,我方取得孩子抚养权和每月5000元的抚养费,分得房屋婚内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增值部分的比例折价款共计50万元,还有夫妻共同财产若干。
本案中,方先生与高女士系夫妻关系,婚内生育一女。婚前夫妻感情尚可,婚后,特别是随着婚生女的出生,双方在子女抚养、孩子教育等方面有着很大的分歧,争吵日渐加剧。在此情况下,方先生提起离婚诉讼,高女士找到家理律师事务所进行应诉,家理指派谢志会律师承办该案。
该案在一审阶段为我方争取到婚生女抚养权,且在高女士主张6000元,方先生只愿意支付2000元抚养费的情况下,法院最终支持我方观点,判决方先生每月支付5000元抚养费。关于婚内房产,在第一次开庭时,方先生主张房屋现价值为270万元,第二次开庭时称房屋降价,将房屋现价值降到了170万元,两次庭审中房屋差价高达100万元。此时,家理的谢律师根据禁止反言原则,促使法院按照我方提供给法院的计算公式和依据判决,最终使得高女士分得50万元折价款。关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家理的谢律师梳理当事人名下的财产,并制作成财产统计表,最终促使法院在照顾女方和孩子原则上酌情对高女士进行多分财产。
高女士认可家理律师的付出,并认可案件结果,特意到家理律所,为谢志会律师赠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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