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自动售药售货机资质有了,也能打印小票,就算买错了还能找到商家退换货。”近日,綦江区检察院检察官们来到该区某医院对之前办理的辖区内自动售药售货机使用不规范一案开展回头看时,正在自助售药机前购买雾化面罩的王女士说道。
该案的成功办理也是綦江区检察院在全市对儿童药械质量安全新领域的率先探索。
“孩子的事无小事。”薛强强立刻和同事对这条线索进行重点摸排。通过实地走访,薛强强了解到目前24小时自动售药机销售的有网式婴幼儿雾化面罩、体温计、医用脱脂棉、医用口罩、医用无菌纱布等一类、二类医疗器械。
“自动售药设备销售的都是婴幼儿及儿童治疗时需要用到的医疗器械,如果缺少相关资质证明,不仅无法保障器械安全,在发生安全事故或消费纠纷后,消费者更难找到相关人员追偿,这存在着安全隐患。”薛强强还发现,许多家长对医院内设置的自动售药售货设备销售的医疗器械和食品等经营主体不清楚,普遍认为是医院在负责销售,甚至还存在误买医疗器械后不知该找谁退换货等情况。
“该设备没有任何标识,其到底归属医院还是第三方机构?”带着这个疑问,检察官们找到医院负责人向其询问,了解到医院为方便患者自行购买医疗器械、食品、生活用品等,允许第三方机构在医院内设置自动售药、售货设备,但实际上这些设备均由第三方机构来经营和维护。
在进一步调查中,除了发现这些设备未在显著位置或者利用电子屏幕等方式展示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自动售药机登记表》等相关资质外,还存在医疗器械和食品混卖、自动售药设备无法按照相关规定打印或者显示电子小票等问题,这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且还可能存在潜在的使用上的安全隐患。
“在科技高速发展的当下,自动售药售货设备应运而生,在享受自助售药售货设备带来的高效、便捷服务的同时,其也应当符合实体店经营、商品流通管理的一般性规定,销售的商品也应当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特别是涉未成年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特殊属性,应当符合特殊监管规定。”2023年8月31日,綦江区检察院针对对监管履职不到位的情形,向该区市场监管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对全区自动售药售货设备设置、经营主体备案情况摸清底数,引导经营主体依法公示相关信息,对于自动售药设备新增向患者提供销售小票功能,落实好食品药品安全责任。
收到检察建议后,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对该区的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并组织专项约谈;同时对全区自动售货、售药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开展风险研判,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并通过线上+线下宣传,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推动相关经营主体自觉落实责任。
截止目前,目前已对全区102台自动售货设备和59台自动售药设备完善登记报告,责令2家企业进行整改,督促辖区内各医院充分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审核第三方机构准入资质;同时,对医院内设置的自动售药售货设备进行分类售卖 ,完成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自动售药机登记表》等相关资质的公示,并新增销售医疗器械打印销售小票功能,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和生命健康权利,消除了销售医疗器械和食品等商品的质量安全隐患。
“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其监督职能,规范新零售领域药械、食品安全监管,督促自动售药售货设备办理‘身份证’,为孩子健康成长撑起‘安全伞’。”市人大代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王江评价道。
来源 :重庆检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