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綦检谈”第二期开讲啦——轻罪治理的体系探索与适应性变革

政务   2024-03-01 17:12   重庆  


3月1日,我院举办第二期“红綦检谈”专题讲座,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陈伟就轻罪治理的体系探索与适应性变革进行讲解,在家院领导、干警和聘用制书记员参加。

讲座从轻罪化时代到来的现实背景、轻罪治理与社会治理现代化、轻罪治理的规则构建与完善、轻罪治理的配套机制与改革四个方面展开,分析了轻罪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了检察实践探索路径,既有政治高度,又有理论深度,既体现了深厚的刑事法学研究水平,又具有很强的司法实践针对性。


大家纷纷表示,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和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的丰富内涵,不断提高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刑事轻罪治理、治罪与治理相结合的能力,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听后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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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招岗位

万盛经开区中心检察室检察一科检察官助理 

徐庆

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犯罪结构发生深刻变化,轻罪治理已成为法治社会建设和刑法现代化的重要命题。陈教授指出,基层检察人员在办理轻罪案件过程中,应当注意把法律专业判断与朴素正义观相结合,兼顾天理、国法和人情,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就要求我们基层检察干警,要坚持将司法办案融入社会治理,从社会治理视域审视刑事司法功能。实践中,我们也需要在准确把握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界限的基础上,加强对帮信、掩隐、非法狩猎等轻微犯罪治理研究,完善违法与犯罪梯次治理模式,增进社会和谐稳定因素。通过主动履行检察职能,提升犯罪治理效能,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实现标本兼治,以检察担当助力轻罪治理现代化建设。

检察一部检察官助理 徐强

随着刑法的不断修订,轻罪案件占比大幅上升,成为犯罪治理的主要对象,这是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执法司法机关及社会各方面需要共同面对、回应的时代课题,也是刑事检察全面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的“基本盘”。然而轻罪治理这一时代课题亟待解决:一是完善轻罪建章立制,明确轻罪的界定标准,建立轻重有别的刑罚体系,增加刑罚的多样性和灵活性,规定相应的附随效果的消除制度。二是优化轻罪诉讼,简化轻罪案件的办理程序,提高轻罪案件的办理效率,减少轻罪案件的司法成本。三是强化轻罪预防,加强对轻罪案件的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轻罪案件的发生,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从被动惩治向预防向导。轻罪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立法、司法与法学研究需共同完成轻罪的体系探索,完成从治罪向治理的适应性变更。

检察二部书记员  杨清花

陈教授理论知识丰富,从轻罪时代到来的背景展开,多层次、多方位讲解了轻罪治理时代的法治要求、治理方略转型、企业合规等,提出了常识主义法治观、刑事一体化等观点。通过这次讲座,我深有感悟:一、在轻罪化时代到来的背景下,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司法职能,参与到基层治理中,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需要兼顾天理、国法和人情,努力提升自身统筹法理情理的能力和担当,将法理情理有机融合,做到合法合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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