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韶关乳源紫荆苑小区业主
向DV现场记者反映
因该小区A1栋要加装电梯
部分业主质疑此举占用了
小区公共区域且疑似手续不齐等
引起小区487名业主反对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详情请看《DV现场》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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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加装的电梯占地约11平方米,是小区公共用地且未征得整个小区多数业主同意;有业主表示绿地改变用途应由小区业主共同决定,不是仅由一栋楼的业主决定。
据业主反映的真实情况,当初一审判决已撤销《A1栋加装电梯规划许可证》,导致该“许可证”过期自动失效,而中间并没有申请延期或申领新的“规划许可证”(延期或新发“许可证”都必须上网公示),2024年10月29日,该县自然资源局的公告展示的也是2019年5月10日的过期《规划许可证》,所以加装电梯按规定不能开工,违反了以下发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广东省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后尚未开工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仍未开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A1栋楼梯口正在围蔽施工
现场未张贴新的施工许可证
据此,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并做出了回应
乳源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2018年9月28日发布的《关于调整韶关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条件部分内容的通告》中规定:加装电梯需要经本单元或者本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紫荆苑A1栋加装电梯已得到该栋业主同意,所占绿地不影响其他楼栋的小区业主正常通行,也没有占用消防通道,符合消防间距要求。另外,A1栋电梯业主于2019年5月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于同年八月即组织进场施工,过程中遇到阻工行为未及时开工建设是由于客观原因使得加装电梯无法正常施工,不符合注销和自行失效的条件。
该事件长达5年有余
经过多方调解和起诉
终未能得到握手言和的结局
那么,大家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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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韶关家园,dv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