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街坊花费1.35万网购“西施犬”,收货后发现......

美食   2025-01-04 18:22   广东  

如今,网上购买宠物的人越来越多,

网购宠物后又后悔了,

还能退货吗?

近日,韶关仁化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

因网购宠物狗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网络图片,与本案无关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9日,原告谢某通过某平台添加了被告肖某的联系方式,并根据肖某提供的视频选购宠物狗。经过挑选,谢某以13500元的价格选定了一只黑白西施犬,并相继支付了定金及尾款。肖某在西施犬托运前,到达托运站点后分别向谢某发送视频、购买须知确认西施犬基本情况与健康情况,谢某均无异议。10月11日,谢某收到西施犬后,向肖某提出西施犬不健康且“地包天”严重,要求退款,但双方一直未能协商一致,故谢某诉至法院,要求肖某返还购买宠物货款。




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肖某在确认购买案涉黑白西施犬前通过视频确认了该幼犬的样貌及状态,肖某已尽卖方义务,在托运前发送了西施犬的现状视频与购买须知给谢某确认,谢某对此无异议,谢某并未提供其他证据证实西施犬“货不对板”,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西施犬患犬冠状病毒是由肖某造成的,现谢某诉求退货退款于法无据,不予支持,遂判决驳回谢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法官释法

本案中,肖某作为卖家已尽诚实告知义务,告知谢某西施犬存在“地包天”的情况,需要在购买宠物前谨慎选择,对于治愈率小、死亡率高的“犬瘟”及“细小病毒”,卖家是有义务承担售后责任,但案涉西施犬所患“犬冠状病毒”并非高风险传染病病毒,且已经及时治愈,现案涉西施犬由买家谢某饲养,状态健康。买家谢某购买西施犬后认为品相不好心生悔意,欲退货退款,有违买卖双方缔约精神,本案中对其诉求未予以支持。


网购有风险,消费者需谨慎。宠物交易的过程中,买卖合同一旦成立且生效,各方应当严格遵循各自的义务。网购宠物活体风险极大,又缺乏市场监管,网购宠物交易陷阱更是层出不穷,网购宠物无法确认卖家的相关资质,无法完整看到宠物的外观、性格、精神状态、饮食习惯、健康状况等,宠物活体运输容易出现问题,建议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宠物前应当详细阅读购买须知,与卖方确认宠物的外观及健康状况,尽到合理审慎的注意义务,尽量选择线下证照齐全的宠物店进行交易,卖方更应诚信交易,尽到提示注意义务,如遇到违法违规行为的,可报警处理。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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