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社会招聘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招聘范围
面向国家电投集团系统内、外公开招聘,集团系统内优先考虑。
招聘岗位及人数
注:综合素质突出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详见附件《招聘岗位工作内容及任职要求》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诚实守信、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2.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团队协作意识。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检符合录用要求。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分析能力和实践经验。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同国家电投绿色、创新、融合,真信、真干、真成的核心价值观;愿意接受到黑龙江公司所属单位工作。
6.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现岗位工作时间均按整年计算,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到2024年10月30日,具体年龄要求以任职条件为准。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受司法机关或原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原单位党纪、行政处分,尚处责任追究期内的。
招聘岗位工作内容及任职要求
详见附件《招聘岗位工作内容及任职要求》。
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答辩面试、背景调查、体检、录用。
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24年11月15日24:00截止。
(二)报名方式
1.简历投递:按照底部联系邮箱进行投递。
2.投递内容:《公开招聘报名表》(word电子版+PDF签字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正反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其它获奖证书或说明资料的扫描件(PDF格式)等。
3.邮件名称:应聘部门或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姓名。
资格审查及录用流程
(一)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个人条件,结合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二)面试答辩
结合考试成绩及应聘者自然情况确定面试答辩人选,具体面试答辩时间、地点,将会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面试分数80分及以上进入考察人选范围,80分以下不予考虑。
(三)背景调查
根据应聘岗位需要,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将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背景调查、档案核查和政审考察,考察合格后报送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审批/备案;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录用
拟录用人选体检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试用期规定
聘用人员录用后,执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出任相应岗位,其试用期起始时间确定为本人上岗时间;试用不合格的,结合其本人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薪酬待遇
新员工入职后,公司提供餐补,不承诺提供宿舍,需自行解决食宿,探亲费用自理;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国家电投黑龙江公司相应岗位薪酬规定执行。
其他说明
1.应聘材料须真实可靠,需本人签字确认,如有不实、造假等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在原单位的调动(离职)手续由本人办理。
3.不承诺解决聘用人员住宿、配偶工作等问题。
4.在没有正式面试通知前,不接待应聘人员来访。
5.本招聘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公司。
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电话:0451-51866298
报名邮箱:2143356681@qq.com
附件:
点击下方链接下载《招聘岗位工作内容及任职要求》《公开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