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携手共谋“无废城市”新篇章——区域共建联治座谈会顺利召开

政务   2024-09-30 17:45   浙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文件要求,深化长三角区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发挥长三角区域在美丽中国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研究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无废城市”建设,9月29日-30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组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长三角“无废城市”区域共建联治座谈会。








生态环境部固体司以及固管中心,生态环境部华南所,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以下简称“三省一市”)生态环境厅(局)固废主管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和法规处、上海市固化中心、江苏省固管中心以及浙江省环科院、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宣教中心、生态环境集团、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部固管中心详细介绍了《长三角“无废城市”区域共建合作联治协议》的内容。该协议旨在通过建立跨行政区划的工作协同机制,提升长三角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推动一体化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拓展。三省一市及参会单位充分交流了本区域“无废城市”建设进展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意见建议,并围绕如何更有效地实施上述协议展开深入研讨。




会议充分肯定了三省一市“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强调长三角区域共建联治的重要意义和迫切需求,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方面要求:


加强顶层设计谋划规划

长三角“无废城市”区域共建联治要与美丽中国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十五五”固废污染防治规划、“十五五”“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等国家重大战略和重要任务部署紧密衔接,不断深化机制改革,做好顶层设计,高标准制定好长三角“无废城市”区域共建联治方案,好用、管用、实用,明确近期及中长期推进区域共建的总体目标、时间表和路线图。



建立更紧密完善的区域合作机制

推动标准互认互通,统筹推进长三角“无废城市”建设评估体系构建,探索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和考核方案制定,为国家规范化管理先行探路。强化数字赋能,推动三省一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无废城市”信息化管理系统互联互通。



研究探索区域共建实践路径

积极探索固体废物区域协同示范模式,探索区域内固废处置设施资源共享,优化危废跨省处置路径,充分发挥地区毗邻协同处置成本优势,结合各地处置能力及需求,探索开展生态补偿。进一步深化跨省际可用作原料的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审批管理,共同制定名录清单。协同开展建筑垃圾管理,畅通建筑垃圾跨区域跨省转移利用渠道,强化非法倾倒监管防控力度。



加强总结与宣传推广

对于区域共建过程中的典型做法、亮点与成效进行及时总结并宣传推广。强化宣传教育力度,把“无废”理念融入三省一市的日常宣传,把“无废”生活方式转化为全体公民自觉行动。培育实施一批“无废细胞”工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为区域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作出积极贡献。




与会人员还赴菜鸟集团、盛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径山村参观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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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省生态环境厅土固处
编辑 | 邵甜 杨婷玉  审核 | 杨贡江  签发 |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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