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指南(全文)

汽车   2024-12-27 14:02   江苏  
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指南(全文)

MZ/T 212—2024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1

5 能力建设..........................................................................................................1

6 业务活动开展...................................................................................................1

6.1 提供服务.......................................................................................................1

6.2 行业诉求和权益保护....................................................................................2

6.3 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2

6.4 制(修)订和实施标准................................................................................2

6.5 国际影响力...................................................................................................3

6.6 公益活动......................................................................................................3

7 防范化解风险..................................................................................................3

8 评价和改进......................................................................................................3

8.1 内部评价......................................................................................................3

8.2 外部评价......................................................................................................3

8.3 改进和创新..................................................................................................4

附录 A(规范性) 行业协会商会能力建设清单...............................................5

附录 B(规范性)  行业协会商会自律诚信建设清单......................................11
参考文献...........................................................................................................13


MZ/T 212—2024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民政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民政部、中国质量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火红、段永刚、曹华。



MZ/T 212—2024

   

行业协会商会是社会组织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行业自律、创新社会治理、服务行业发展、积极参与国际交往、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本文件旨在帮助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规范内部治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组织绩效,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文件适用于所有类型、规模、管理水平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根据组织的规模或复杂性、所采用的管理模式、组织活动的范围以及所面临的风险和机遇的性质等因素,组织应用本文件的方式可以有所不同。本文件是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领域的标准之一,也可作为行业协会商会参与社会组织评估的指南。



MZ/T 212—2024

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行业协会商会能力建设、业务活动开展、防范化解风险、评价和改进自身建设的基本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所有类型、规模、管理水平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自身建设工作。

本文件适合于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评估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Z/T 211-2024 社会组织基础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MZ/T 211-2024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行业协会商会 industrial association and chamber of commerce

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

(注: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
4 总则
4.1 使用规范的名称,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固定的住所和专职工作人员,以及合理合法的资产和资金来源,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 在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积极围绕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和提高国际影响力等方面开展有益于行业和社会的业务活动。宜主动履行并倡导会员履行社会责任。
5 能力建设
5.1 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加强党的建设、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参加评估等方式,推动加强内部治理、战略规划、组织管理、可持续发展、风险防范、社会互动与合作等能力建设。

5.2 能力建设符合附录 A 的相关内容。
6 业务活动开展
6.1 提供服务

宜根据自身实际,对开展的业务活动进行有效的策划、组织、实施、质控及存档,确保业务活动达到预期目标,并依据内外部反馈的结果予以持续改进。
6.1.1 行业调查研究和数据统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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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建立行业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根据行业和社会实际,开展行业调查研究、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通过多样化平台,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数据调查和统计结果,促进行业信息共享和应用,为政府决策和行业发展提供依据。

6.1.2 会展、会议、培训和咨询服务

6.1.2.1 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行业实际需要,组织展览展示会、交易会、交流会、研讨会、讲座、论坛、讲坛等多种形式的会展、会议等活动,并推动相关活动形成品牌影响力。

6.1.2.2 宜根据自身实际,设立专门的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研究制订所在行业职业标准、人才培养体系、从业人员职业发展规划等,建立师资专家库,编制培训教材,制订培训计划,形成符合行业协会商会特点的培训管理机制,开展符合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相关培训活动。

6.1.2.3 宜根据自身实际,设立专门的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开展类型多样的咨询服务和课题研究,并积极推动有关成果在实践中得到应用。

注:“咨询服务类型多样”是指咨询内容涵盖技术、市场、管理、法律、标准、政策研究等两种以上内容。

6.1.3 评价评定、信息发布、认证认可和比赛竞赛

6.1.3.1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宜根据行业实际需要,在本行业领域开展属于业务性质的展示交流、人才评价、技能评定、水平评价、信用评价、技术成果评定、学术评议、论文汇编、认证认可、质量分级等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以及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进行的认定评定。

6.1.3.2 宜根据行业实际需要,开展行业、领域数据信息统计发布;体育比赛、技能竞赛等活动。

6.1.4 政策法规制(修)订和政府购买服务

6.1.4.1 宜积极参与行业发展有关的政策法规制修订、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结合行业发展实际,积极为政府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6.1.4.2 宜积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不断提升参与市场竞争能力、行业服务能力。

6.2 行业诉求和权益保护

6.2.1 反映诉求和维护行业利益

6.2.1.1 宜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开展调研,适时向有关政府部门反映会员单位和行业的诉求,提出政策性建议。

6.2.1.2 宜积极参与包括为维护本行业利益,与国内外上下游产业、社会组织进行的谈判、协调、沟通等工作的行业内外部关系协调,维护行业利益。

6.2.2 产业预警机制和贸易救济活动

宜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维护产业安全,亦可代表本行业开展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申诉等贸易救济工作,维护行业利益。

6.3 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

通过加强会员管理、收费管理、行业自律等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公信力和行业影响力。

自律诚信建设应符合附录B的相关要求。

6.4 制(修)订和实施标准

6.4.1 宜建立标准化制订工作制度,结合自身能力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

6.4.2 宜根据行业需要,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积极协调组织市场主体共同制订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需求,填补现有标准空白,引领产业和企业的发展,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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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行业协会商会制订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按照本团体标准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6.5 国际影响力

6.5.1 参与国际组织和规则制定

宜根据自身能力,通过发起或参加国际组织,并在其中履职担责,主动参与起草国际标准和规则,或在国际标准和规则制订中提出意见建议,努力在国际组织中发挥积极作用,提高国际影响力。

注:参加国际组织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提供证明材料。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参加国际组织并担任职务视为行业协会商会参加国际组织并担任职务。

6.5.2 国际交流与合作

宜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组织或承办国际会议(国际组织年会、专题研讨会等)、出国(境)考察学习、接待国(境)外来访交流、开展国际合作项目等形式,对接本行业领域的国际资源,努力搭建我国行业协会商会和世界各国行业协会商会互动、融合、协同发展的国际合作交流平台,支持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促进行业知识共享,推动行业不断发展进步。

注:国际交流活动指社团双边与多边交流,或接待国外来访团体等活动。

6.6 公益活动

宜发挥自身功能优势和作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扶贫济困、应急救援、社区服务、生态保护等公益活动,在履行社会责任、承担公共服务、提供智力支持、实施帮扶项目、协助科学决策等方面主动作为。

7 防范化解风险
7.1 宜每年进行综合而全面的风险识别与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7.2 宜关注国家法律政策发展情况,规范业务活动开展的内容和程序,保障自身运作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要求。

7.3 宜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开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者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重估风险。

7.4 宜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订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新闻发言人、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尽可能控制并减少损失。

7.5 宜引导会员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对会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帮助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
8 评价和改进
8.1 内部评价

宜针对会员、理事、工作人员等主体建立内部评价机制,定期邀请会员、理事、工作人员等围绕党建引领、民主决策、规范管理、接受监督、作用发挥、行业影响、领导班子建设、财务公开、职业发展等内容开展评价,了解内部各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

8.2 外部评价

8.2.1 宜建立服务满意度调查、测评和投诉处理机制,对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收集和反馈,对投诉进行处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接受服务对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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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 宜建立外部评价机制,定期收集整理对本单位非营利性、财务管理、信息公开、社会影响、规范化建设开展的相关评价,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积极申请党和国家有关职能部门表彰奖励。

8.3 改进和创新

8.3.1 宜积极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行业政策的相关要求,采取适当措施关注本行业内部环境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

8.3.2 宜关注社会舆情尤其是新闻舆情和网络舆情的变化,结合内、外部评价结果,总结活动现有效果与预期的差距,充分识别改进和创新机会,在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找出改进方向,策划、实施改进和创新活动,总结提炼创新成果,不断提升组织的管理和绩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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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规范性)

行业协会商会能力建设清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主要内容

法人治理

能力

党组织建设

党组织建立

1.新成立的行业协会商会同步开展党的工作;

2.有三名及以上正式党员的,按照党章的规定,单独建立党组织;

3.正式党员不足三名的,成立联合党组织;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全面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建入章程

将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载入章程,表述为:“本行业协会商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党组织作用发挥

行业协会商会中党的基层组织,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领导群团组织工作,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对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选优配强党组织负责人,党组织书记一般从社会组织内部产生,提倡党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负责人不是党员的,可从管理层中选拔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中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提请上级党组织选派,再按党内有关规定任职。根据工作实际,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权力机构建设

 

会员(代表)

大会

1.建立健全会员(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2.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按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科学民主决策,形成会议记录和纪要,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能够有效执行

执行机构建设

 

理事会

和常务理事会

 

1.建立健全理事会工作制度;理事的资格、产生和罢免程序清晰,符合章程规定;理事及理事长职责、职权明确;按规定召开理事会会议,科学民主决策;形成会议记录和纪要;理事会决议能够有效执行;

2.理事较多的行业协会商会,可按章程规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按章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按规定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科学民主决策,形成会议记录和纪要;常务理事会决议能够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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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主要内容


监督机构建设

监事或监事会

1.根据章程规定和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监事(会)工作制度,并为监事(会)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2.监事(会)的设立和任职条件明确、产生和罢免程序清晰,符合章程规定;

3.监事(监事长)职责、职权明确;

4.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并为监事(会)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负责人队伍

建设

负责人和

法定代表人

1.负责人由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组成,产生程序及人数符合章程和有关规定;

2.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不由同一人兼任,且不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

3.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且秘书长为专职;

4.法定代表人一般由理事长(会长)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5.聘任的秘书长不担任法定代表人;

6.现职及退(离)休国家工作人员、军队人员、军休人员担任负责人的,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内部机构建设

办事机构

1.办事机构架构设置科学合理,内设部门名称以办公室、财务部、人事部、会员部、培训部、国际部、技术部、会展部等为宜,做到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管理高效;

2.在住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醒目位置悬挂登记证书;

3.在办公场所外悬挂名称牌匾

分支(代表)机构建设

分支机构、

代表机构

1.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符合行业协会商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并与自身管理能力相适应,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等民主决策程序表决通过;

2.建立健全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对分支(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使其规范运行、有序发展;

3.分支(代表)机构在行业协会商会的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所在的行业协会商会承担;

4.不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分支(代表)机构不再设立分支(代表)机构

内部管理

制度建设

内部制度

1.按照章程规定建立系统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机构运行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风险防控制度、内部监督制度等;

2.加强印章、证照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登记内容详细、保管完整,审批职责明确,流程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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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主要内容

战略规划

能力

政策学习能力

政策理解

准确理解、认识和把握行业协会商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政策应用

1.严格执行行业协会商会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2.运用行业协会商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

组织评估能力

内部评估

根据需要采取自评或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方式,定期对本单位整体发展状况进行评估

外部评估

积极主动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争取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

评估结果

应用

加强评估结果的应用,及时解决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持续改进,不断提高行业协会商会服务能力和水平

发展建设能力

使命、愿景

和价值观

基于设立的初心和价值理念,明晰使命、愿景和价值观,坚定非营利属性

发展规划制定

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和重点任务等,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文化建设能力

文化培育和发展

建立学习型行业协会商会,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行业协会商会文化建设,通过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展现新时期行业协会商会良好风貌

组织管理能力

活动管理能力

 

活动全过程

管理

1.业务活动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2.重大业务活动应当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建立包括活动策划、组织实施、事中监管、事后评估等内容的全过程管理体系;

3.加强对外宣传活动管理,举行讲座、论坛、讲坛、年会、报告会和研讨会等活动,以及公开发表文章和讲话、出版期刊的,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

合作活动管理

1.依法依规开展合作活动,签订书面合作协议;以“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参与单位”“指导单位”等方式开展合作活动的,应当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加强对活动全过程监督,不以挂名方式参与合作;

2.对外开展合作活动产生的收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规定,全部收支纳入行业协会商会法定账册;

3.委托其他组织承办或与协办方合作开展活动的,不向承办方或协办方收取开展合作活动所需经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4.开展涉外项目合作与交流活动,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5.未经行业协会商会授权或者批准,分支(代表)机构、专项基金管理机构不与其他民事主体开展合作活动。经授权或批准开展合作活动,冠以所属行业协会商会的规范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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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主要内容



利益相关方管理

 

1.不将经营服务性活动转包或委托与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个人或组织;

2.举办的经济实体,经理事会讨论后提请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符合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宗旨,人、财、物与行业协会商会分开,行业协会商会和所举办经济实体之间发生经济往来,应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收取价款、支付费用。不利用所办经济实体向会员或者服务对象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禁止性活动管理

1.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

2.不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

3.不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

4.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

5.不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

资产财务

管理能力

财务合规管理

 

1.资产来源合法,主要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和支付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

2.应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各项财务工作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财务监督;

3.配备专门的财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4.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按照章程规定将年度财务报告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5.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依法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

6.分支(代表)机构不单独开设银行账户,收支纳入行业协会商会法定账户统一管理;

7.不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账务往来,不设立“小金库”,不建立账外账

资金使用

1.强化勤俭节约意识,结合行业协会商会自身业务活动特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大额资金使用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2.取得政府财政性补助收入或者社会捐赠收入约定资金用途的,应按照用途使用资金

内部财会监督

1.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督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

2.明确内部监督的主体、范围、程序、权责等,落实单位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负责本单位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会计资料的日常监督检查;

3.充分发挥监事(会)对财务资产的监督作用,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根据需要开展内部审计,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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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Z/T 212—2024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主要内容


人力资源

管理能力

 

员工激励管理

 

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适宜的人事管理制度,构建包括人才招聘、岗位职责、绩效考核、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等内容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为员工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建立规范的薪酬管理制度、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透明的监督制度。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政策规定与所聘用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缴存义务,可建立企业年金及其他补充保险

团队赋能提升

1.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年龄结构、专业知识和数量与本单位业务活动需求相适应;

2.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提升团队执行力;

3.积极为员工提供满足岗位所需要的职业道德与操守、专业知识、能力水平等方面的培训,促进员工学习和发展,不断提升自身修养,胜任岗位工作

品牌管理能力

品牌打造

参与和配合有关部门的质量和品牌建设工作,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和意见,制定质量和品牌建设计划,打造和培育行业协会商会品牌活动项目,开展质量和品牌推进活动

品牌传播

1.建立多元化品牌传播渠道、媒介组合和传播模式,宣传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推动形成相关活动品牌影响力;

2.不利用品牌影响力肆意扩大宣传、虚假宣传

品牌保护

1.建立行业协会商会品牌识别系统,按照本单位品牌核心理念开展工作,巩固品牌核心价值,加强品牌保护;

2.依法制止非法侵害行业协会商会品牌的情形,做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

风险管理能力

风险控制

1.加强风险防控意识,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动态识别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过程中隐含的潜在风险,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先评估,制定预防和控制风险的对策方案;

2.定期梳理并总结业务活动、内部治理、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等运行中的风险点,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制度,制定并有效执行风险防范措施

舆情管理

1.积极适应全媒体时代媒介环境的变化,建立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和舆情应对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发布和应对舆情;

2.新闻发言人按照民主程序产生,人员名单及变动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可持续

发展能力

转型发展能力

转型发展规划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结合业务活动特点和非营利属性,制订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转型及长远发展的规划

转型发展结构

建立多元化的发展模式,构建科学合理的组织体系,增强行业协会商会应对危机和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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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Z/T 212—2024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主要内容



转型发展创新

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增强自身创新发展能力,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

服务创新能力

 

创新激励

加强领域创新意识,建立创新激励机制,采取多种方式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成员分享新经验、新做法

创新研发

鼓励和支持会员企业加大创新研发力度,积极引入新的技术和方法,创新成果得到有效应用

公信力建设

能力

 

信息化建设

1.建立网站(网页)、报刊、即时通信、短视频应用等多种类型的信息平台,对本单位信息进行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

2.推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提升本单位内部管理和业务活动

信息公开

 

1.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本单位信息;

2.信息公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登记事项(即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活动资金、业务主管单位)、章程、组织机构、负责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应当向社会公开的活动信息;

3.按章程规定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通过门户网、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并定期更新本单位有关信息

社会互动与合作能力

公众参与

促进能力

公众认知

建立公众了解和参与行业协会商会项目及活动的便捷渠道,增进公众对本单位的认知和信任

社会倡导

 1.结合本单位具体领域,积极促进社会各界关注,获得各方支持,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2.结合自身工作领域和工作能力,积极组织本单位员工及会员参与乡村振兴、扶贫济困等公益活动,在履行社会责任、承担公共服务、提供智力支持、实施帮扶项目、协助科学决策等方面主动作为

跨界合作能力

 

政社协同

1.加强与政府部门配合,积极协同政府落实有关政策;

2.提升承接购买服务能力,与政府形成合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跨界合作

根据自身需要,与政府、媒体、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区、其他社会组织等之间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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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规范性)

行业协会商会自律诚信建设清单

类别

自律与诚信建设

主要内容

会员管理

会员管理与服务

1.建立包含会员入会退会、会员信息档案管理、会员联络、会员服务、会费收取等内容的会员管理体系;

2.建立会员管理制度,建设会员数据库,依据入会、退会和会费缴纳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进行会员动态管理;

3.明确为会员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

4.根据会员需要和行业特点及发展状况,为会员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会员服务;

5.严禁阻碍或者变相阻碍会员退会

收费管理

 

会费管理与收取

 

1.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合理、自主确定会费标准和档次,并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2.严格按照本单位确定的会费标准收取会费,并留存原始统计资料及账簿,会费收取率(指实际缴纳会费的会员数量与应收取会费的会员数量之比或者实际收取的会员会费与应收取的会员会费之比)宜在50%以上;

3.一般以两个年度比率高的年度为准计算会费收取率,但两年差异较大或收取不稳定的,计算平均收取率;

4.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也可作出不收取会费的决议;

5.积极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决策部署,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本会有关工作会议批准免除经营困难企业或中小微企业会员会费的,在计算收取率时可调增已缴纳会费的会员数量

经营服务性收费

 

1.对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通过放宽准入条件、引入多元化服务主体等方式破除垄断;暂时无法破除垄断的,按照合法合理、弥补成本、略有盈余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并经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2.对市场调节价格的收费项目,在合法合理前提下,根据服务成本、市场需求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

3.对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业协会商会,严格核定成本,合理制定收费标准,防止过高收费

禁止行为

 

1.严禁强制入会并收费,强制会员单位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强制会员单位付费订购产品、刊物,强制会员单位提供赞助和捐赠;

2.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违规收费;

3.严禁利用评比达标表彰收费;严禁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4.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收取除考试费、鉴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5.严禁会费只收费不服务、多头重复收取会费或者通过收费返成方式收取会费等违规收费;

6.严禁利用所掌握的会员信息、行业数据信息等不当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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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自律与诚信建设

主要内容

行业自律与市场秩序维护

自律公约

1.根据行业发展要求,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正当竞争的原则,制定并通过详细、规范的行业自律公约和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企业生产和经营行为,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2.积极推动自律公约和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在全行业的实施,对违反行业自律公约的会员采取不限于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取消会员资格、向有关部门通报等惩戒措施;

3.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的行业性约束和惩戒机制与政府、市场、社会形成的约束和惩戒机制相衔接,形成联动效应;

4.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内纠纷调处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优势,有效化解会员企业之间矛盾纠纷,促进和引导会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


信用评价

 

1.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会员企业信用信息收集标准,建立行业内部信用信息收集渠道,建立健全会员企业信用档案,依法收集相关信用信息;

2.制定信用评价工作制度,根据自身特点,遵循会员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积极开展会员企业信用评价,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依法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提高信用评价工作在全行业的覆盖率,切实提升评价效果;

3.优化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评价操作流程,提升行业信用评价效率,评价方法、标准、结果等应当公开发布并提供查询服务。同时,依托新闻媒体、网站等,积极宣传推广信用评价结果,提高诚信会员企业在政府、市场与社会中的认可度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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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 中国共产党章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

[3]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2015年9月28日新华社向社会发布)[Z].

[4]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2015 年 6 月 30 日新华社公布版)[Z].

[5] 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2016年8月21日新华社向社会发布)[Z].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Z].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修正)[Z].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Z].

[9]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Z].

[10] 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民政部、公安部令第1号)[Z]. 1993年10月18日.

[11]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7号)[Z].2005年3月1日.

[12]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39号)[Z].2010年12月27日.

[13]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Z].2016年1月1日.

[14] 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9号)[Z].2024年5月1日.

[1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Z].2013年9月26日.

[1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Z].2020年7月20日.

[17] 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评组发〔2022〕3号)[Z].2022年4月16日. [18]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7号)[Z].2004年10月28日.

[19] 民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民发〔2011〕155号)[Z].2011年9月15日.

[20] 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民发〔2012〕166号)[Z].2012年9月27日.

[21]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Z].2014年6月25日.

[22]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7号)[Z].2014年11月6日.

[23] 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259号)[Z].2014年12月16日.

[24] 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89号)[Z].2015年5月13日.

[25]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民发〔2015〕166号)[Z].2015年9月7日.

[26] 关于加强国际科技组织人才培养与推送工作的意见(科协发外字〔2016〕31号)[Z].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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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民政部关于推动在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中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民发〔2016〕80号)[Z].2016年5月24日.

[28] 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民发〔2021〕25号)[Z].2021年3月20日.

[29] 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民发〔2021〕96号)[Z].2021年12月2日.

[30] 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通知(民函〔2018〕78号)[Z].2018年4月28日.

[31] 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的通知(民函〔2019〕54号)[Z].2019年6月8日.

[32] 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方案(试行)(民办函〔2015〕468号)[Z].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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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编辑:曹训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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