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
1921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没有产生党章,但这次会议上讨论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包含了党章一般应具有的内容,实际上起到了党章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的
内容
《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共计15条有700余字,主要内容有:
党纲的前3条带有总纲性质,后11条体现了党章功能。
关于党的组织制度
“苏维埃管理制度”“三分之二代表同意”,实质就是党内民主和民主集中制。
关于党的组织机构,纲领的第七、第九、第十三条分别有相关规定。同时,规定了党员的入党条件、入党手续。
关于党员的条件
关于党员入党手续
关于集中和纪律的规定,纲领规定自下而上建立严密的组织。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了基层支部委员会到中央委员会应如何组织、应设立何种职务以及上下级的关系。纲领规定:“地方执行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
党员从一个地区转到另一个地区,必须有组织的介绍;党员被派到其他地区工作时,“一定要受地方执行委员会的严格监督”;“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党员要严守党的纪律,接受党组织的监督,保守党的秘密;党员如果不是由于法律的迫使和没有得到党的特别允许,不得担任政府官员或国会议员。
这些规定对于保证党的统一领导和严密的政治纪律,是非常重要的。
《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是中共一大最重要的成果之一,是中国共产党历史性的重要文献,是中国共产党党章发展史
上一个良好的开端,为后来党章的制定和完善奠定了基础。
文章来源:《百年党章》,图片来源:中国国家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