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区现住国有直管成套公房出售实施细则》(嘉建〔2024〕15号)的文件精神,现启动2024年度市区现住国有直管成套公房出售工作。
一
持有《国有直管公房租赁证》的市区国有直管公房承租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申请人应当以《国有直管公房租赁证》载明的承租人为准,且必须建立正常租赁关系,未欠缴房租;
(二)购房申请人应当为本市市区常住居民户口;
(三)购房申请人已购买过直管公房、单位公房、公房拆迁购房(或享受拆迁、征收、收购、搬迁货币补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集资建房和解困房等的,不再享受本次购房。
来源:嘉兴城乡建设
编辑:张艳
责编:羊丰伟
欢迎转载,请注明来源:嘉兴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