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医保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
医保价采中心函【2024】64号
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医药集中采购机构:
为推进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实现企业在国家统一门户一次提交、一省核验、全国通享,我们依托招采子系统开发了相应功能模块并已下发各省端信息平台,经报局领导同意,请江西、贵州、山东先行先试,做好培训说明和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发布公告于11月1日开展试运行。其余省份可参照学习先行省份经验,加快完成本地更新及测试工作,不晚于12月1日开始试运行。各省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试运行,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部正式上线。
各省医疗保障局、医药集中采购机构具体操作人员权限由名省医保信息平台管理员分配,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测试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国家局将于11月下旬在江西召开联审通办功能模块培训会,开展现场教学和实操培训。
联系电话: 010-89061128 / 8906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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