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0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腾教授应邀做客南开法学名家讲坛第五十四期,主讲“驻足于十字路口的中国法律史学”。本次讲座由南开大学法学院于语和教授主持,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华琳教授致欢迎辞,南开大学法学院冯学伟副教授、尹子玉博士和贾卓威博士与谈。本次讲座由南开大学法学院比较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南开法律评论》编辑部承办。
讲座伊始,于语和教授向与会师生介绍了朱腾教授,并对朱腾教授受邀举办讲座表示衷心的感谢。朱腾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务。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尤长于先秦和秦汉法律史,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清华法学》等重要期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出版《六合为家:简牍所见秦县治理研究》等独著、合著、译著、编著多种,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等项目多项;获得“北京高校第十二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文科A组一等奖”等教学奖及“第八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等科研奖,入选“教育部国家级人才项目青年学者”“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青年学者”。
宋华琳院长致欢迎词,对朱腾教授做客南开分享真知灼见表示热烈欢迎,并对朱腾教授长期以来对南开法律史学科的建设与发展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宋华琳院长指出朱腾教授长期以来深耕于法律史研究,在学术研究上成果丰富、造诣深厚,为学界培养出诸多优秀人才,期待朱腾教授为我们带来一场学术盛宴。
在主题报告环节,朱腾教授从“驻足于十字路口”开始解题,解释了中国法律史学研究正“驻足于十字路口”的现实境况,呈现出研究旨趣与评价标准不相符合、学科认同感产生危机的困难局面,并进一步催生出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式的反思怪象;然后,朱腾教授进一步分析了这一现状的原因所在,表示法学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机制的理论学科,具有典型的实践理性特征,因而与法律史研究强调的历史性天然存在一定的张力,并产生了法律史研究的历史性与法学研究的现实性之间的拉锯,而这种拉锯也决定了近代以来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兴衰和发展。
他指出,古代中国的历史发展具有很强的内在延续性的,因此传统中国法也呈现出继承发展性特征,这是中国传统律学与法律史学发展繁荣的根源所在。但是近代以来中国传统法律史学的发展出现了两次断裂:其一是19世纪末的西法东渐,以严复、梁启超为代表的有识之士通过翻译著作和法典的方式引进西方的法律思想和制度,而面对这种情况,传统律学和法律史学应对乏力,逐渐转变为纯粹的学术研究。其二是新中国成立之后和改革开放以来,法学学科的自我意识觉醒、法教义学和社科法学的路线之争、经济高速发展引发的人文缺失等一系列复杂因素致使中国法律史学在法学界产生了认同危机。
最后,朱腾教授对这一现状提出了应对之道,指出不应该过分纠结于法律史学科法学化和史学化的方法论之争,而是要廓清中国法律史学的基本研究领域。在学术研究中要注意法律史学既不是史料学,也不是文献学,更不是纯粹的考证;而应该由史料总结概括史实,再从史实发展提炼史论,才能真正做到“史论结合”,完成中国法律史学科研究的使命。
在与谈环节,冯学伟副教授结合自己对民间契约文书的研究经历,指出朱腾教授对法律史学科研究现状的分析全面而深刻,为我们指明了研究方向、提供了可行的路径,对法律史学科的发展大有裨益。
尹子玉博士谈到,朱腾教授的讲座内容既有史料点评,又有理论提升;在阐明我国法律史学科发展问题的同时也提出了应对之策。这激励青年法律史学者要坚持“板凳能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的精神,在学术研究上尽己所能。
贾卓威博士表示,朱腾教授的讲座向我们展示了法律史学科的魅力,在部门法研究蓬勃发展的今天重申了法律史的学术价值和研究意义。贾卓威博士还就近代以来中国法律史发展的第一次断裂中外来传教士的作用和朱腾教授展开讨论。
讲座最后,于语和教授对朱腾教授精彩的讲座和各位与谈老师的学术畅谈表示衷心感谢。他提到,朱腾教授围绕“驻足于十字路口的中国法律史学”这一主题,从现实情况、形成原因和应对之道三个方面层层递进、娓娓道来,其中运用“两次断裂”准确地描述了近现代中国法律史学的发展历程,值得大家学习和思考。
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Nankai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文稿:侯宝和 杨俊生
图片:杨俊生
编辑:新媒体中心 郑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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