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4日,我国著名法学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龙卫球教授做客南开法学名家讲坛第五十二期,主讲“债物二分的另一种解读:债的财产化流变——从工具化到本位化之演化”。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华琳教授主持讲座,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郝磊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兵教授、陈耀东教授、何红锋教授、张洪波教授、高通教授、张志坡副教授、崔雪炜老师等多位老师及诸多本硕博同学参加讲座。
讲座伊始,宋华琳院长向与会师生介绍了龙卫球教授在民商法学领域的卓越成就,并对龙卫球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龙卫球教授多年来深耕民商法学领域,著有《民法总论》《民法基础与超越》等影响深远的著作,而且近年来在网络法、工业和信息化、数据法等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并在十多年担任北航法学院院长期间,为推动北航法学院的学科建设作出了卓著贡献,开创了工科大学办法学院的成功典范。这场讲座对民法本原性问题加以研讨,必将是一场富有学术启迪的讲座。
主讲阶段,龙卫球教授首先指出了长期受到债物二分外观的影响而产生的专注于二者区别的教义化研究范式的不足。现代民法的债物二分体例的确立,不仅仅是历史法学、概念法学的理论成果,也是适时反映经济社会运行规律的产物,具有理论和现实的双重合理性。应转换认识论,立足发生学溯源观念,挖掘其反映经济需求的内在机理,揭示制度设计深层机理和完整内涵。
龙卫球教授从发生学视角考察了债物二分体例形成的历史背景。债物二分萌芽于罗马法时期,尽管罗马法仅从程序角度区分对物之诉(in rem)与对人之诉(in personam)来划分绝对权和相对权,并未提炼出一种主观权利的抽象认识,但这种划分体现出了“特定与否”的要素,为绝对权与相对权的区分提供了一个原型。并且罗马法后期提炼出“债”的概念,尽管此时“债”相对于“物权”仅是手段,但仍属于有关债的最初理解。罗马法复兴运动及之后,法学家们逐步认识到“权利(ius)”存在于诉讼之中,并将其从中抽离。以诉的区分为基础,创设出更加实体化的“对物权”和“对人权”的概念,提出了一种体现债物区分观念的早期理论模型。历史法学派开展体系建构的时期,德国在继受罗马法的基础上,对罗马法渊源进行现代化处理。《德国民法典》成为债物二分的重要示范,凸显债的独立财产化及与债物并立化的结构新变。
龙卫球教授指出,现代民法确立债物二分体例,推出债的财产化和并立化的原因,根植于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中。债物二分植根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兴盛的政经土壤,较高程度的工商业化程度导致财产法结构突变。一方面,大量商品流通、跨国商业交往改变了债与物权地位。保护财产的需求和维护合同的需求增加,债从工具转向财产化并与物权并立,基于小农生产和家庭分配经济关系的债的工具化、物权中心主义则走向退场结局。
其后,龙卫球教授指出债物二分结构的基础内涵在于债的财产化、并立化及其展开。首先,在债物二分结构中,对债的设计指向了一种独立的财产化功能,反映出一种交易关系本身也是财产的观念。一方面,伴随近现代市场经济兴起,商业流通中债的交易也能够创造独立的经济价值;另一方面,近代以来,契约之债成为商事交易基本组织形式,当事人依合意建立合作关系,可以实现可观的经济增效,成为身份社会解体后社会联系核心。其次,债的高度财产化也将债从过去的工具化提升到与物权具有并立的法律地位,由此将物权中心主义的财产法时代,推进到物权和债各擅其场的债物二元主义时代,财产法也由此具备了两个中心。债的地位提升的根源在于财产化功能的独立及对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意义,债法奠定了工商业社会的“法制基层结构”。债物二分体例下获得财产地位提升的债,其功能仍然与物权的功能存在重要区分。债的功能是促进和保障市场交易;物权则是确立支持和保障债的交易的财物基本秩序。再次,债物二分的确立也使得二者形成了一种新的财产权结构,因此具有不可忽视的新的整体价值和协同功能。二者通过提供具体功能有所差异的财产类型,总体上达到了对发达市场经济的整体维持和运行进行全面支持和保障的制度效果。同时也不能否认,现代民法的债物二分存在物权法设计的一定滞后性。债物关系演化,对于现代民法中其他与财产权有关的制度和机制也应带来重要影响。最后,龙卫球教授推论一种内在视角的认识论,认为研究中应注意避简单区分论,理解债物关系应深入实质内涵,重视统合协同,适应市场经济对财产权结构的要求。
最后,龙卫球教授谈到中国《民法典》对债物二分体例的采用与发展创新。中国《民法典》在接受债物二分基本结构的基础上,立足国情创新,突出合同法和债商融合,进一步凸显债的财产化;物权呈现出一种坚持中国政经体制为基础的面向市场化配置需求的物权设计特色,保留优先地位;对财产权体系做出明显突破,体现了明显的开放性结构和发展式逻辑,对新型财产形态做出积极吸纳和再造,开启以债物二分为主但向多元化扩散的趋势。
在交流环节,郝磊教授对龙卫球教授的研究成果表达了高度的赞扬与认同,强调了发生学方法的应用深入理解物债二分体系的重要性。陈耀东教授指出龙卫球教授的研究关照中国现实,对于解释新型财产权利打开了新思路,为后续进一步研究中国财产权问题提供了启示。何红峰教授与龙卫球教授交流了在中国建立对物诉讼的可行性。
陈兵教授认为龙卫球教授的研究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以及数据等新型权利的保护提供了民法上的新思路。张洪波教授对龙卫球教授学术研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表达了赞赏,结合当下介于物权和债权间的新型权利涌现以及债权财产化两种趋势介绍了自己的切身体会。高通教授认为龙卫球教授对于民法基础理论的研究十分深入,龙教授的论文对于法律如何回应新技术的影响等问题具有很大启发。
张志坡副教授对龙卫球教授的研究成果表达了高度的赞扬,结合自己的研究经验,向同学推荐了龙教授的著作《民法总论》。崔雪炜老师表示通过学习龙卫球教授的论文,对物债二分体系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与龙教授交流了是否可对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进行功能化解读。
最后,宋华琳院长指出,龙卫球教授的讲座充满了比较法与历史性的视角,关注了民法的法理与制度,也展示出龙老师恪守学术初心,精研民法理论的大家风范。宋华琳院长诚挚感谢龙卫球教授拨冗前来南开大学法学院传经送宝,并期待龙教授再次莅临南开讲学,本次讲座圆满落下帷幕。
编辑:新媒体中心 张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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