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024
根据《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考试选调在职教职工工作的通知》(武教委发〔2024〕35号)精神,按照区教委对我校公开考试选调在职教职工工作方案的批复,结合我校实际,决定面向全区学校公开考试选调缺额教职工,现将有关选调事宜公告如下:
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我校2024年拟选调岗位及名额如下:
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3名、体育教师1名、计算机教师1名、心理健康教师1名;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符合专业对口原则。
3.教师资格要求: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4.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5.其他要求:
(1)语文、数学教师:要求近5年参加现场或录像赛课并获得区级二等奖及以上,语文教师要求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2)体育教师:要求近五年参加现场赛课获区级三等奖及以上同时带队参加区校园足球联赛并获得区级一等奖。
(3)计算机教师:要求计算机类专业毕业且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过信息技术相关比赛获得区级二等奖及以上。
(5)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求心理学相关专业毕业或取得全国心理咨询师等级证书。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选调工作由区区人社局、区教委和学校共同组织实施。区教委和学校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及业绩考核,区人社局和区教委负责组织笔试。
(一)报名资格审查、业绩考核、发放《准考证》
1.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3日(周六)9:00—16:00
2. 报名地点:区教委大院会议室
3. 报名提供材料:
(1)武隆区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考试选调在职教职工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评分表+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评分表由报名人员自行打印。业绩材料必须符合武教委发〔2024〕35号和《关于规范各类考核评比业绩认定的通知》(武教人〔2020〕4号)要求,所提供证明材料必须由原学校校长亲自审核认定后签字同时盖上学校公章,如有虚假证明由原学校承担一切责任。在报名时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业绩加分材料,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业绩材料要先分校级、区级及以上两个层次,再分类整理提供。
(4)教师基本功证明。(2013年起参加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和2016年起参加工作的中职、幼儿园教师应提供青年教师基本功考核合格证,其余不提供。)2023年8月全员考试成绩必须合格(学校在报名表中证明,报名时将核实)。
(5)近期1寸电子或纸质(1张)登记照片。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工作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表、相关证件和印证材料,按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5.开考比例:城区学校拟选调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低于1:2,如未达到1:2,则相应递减选调岗位数至规定比例,仍不足1:2,则取消该岗位的选调。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教委同意,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6.《准考证》领取:凭本人身份证于在规定时间到区教委组织人事科218室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时间通知。
(二)业绩考核
业绩考核分为表彰荣誉类、技能竞赛类、论文课题辅导类及其他(详细评分细则见武教委发〔2024〕35号文件)。报名时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业绩考核的原件,工作组当场认定业绩考核得分,并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过后不补。业绩认定时限范围:2021年4月至2024年4月。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及业绩考核成绩待业绩考核结束后由区教委公示。
(三)笔试
笔试由区人社局和区教委统一组织。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具体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①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中学教辅人员岗位,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岗位为《综合基础知识》(约占30%)和《教育理论》(约占70%);②报考中学文化学科(普通高考、中考及学业水平测试学科)教师岗位,为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原则上为中、高考模拟题)。
(四)拟聘人员确定
按考试考核总成绩(总分100)(总成绩=业绩考核成绩+笔试成绩<换成100分制>*70%,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各选调岗位名额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总成绩末名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业绩考核成绩、岗位等级、工龄、优质课竞赛等级、综合类表彰等级由高(长)到低(短)确定拟聘人员,由区教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五、考察、试用及调动办理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区人社局、区教委安排开展考察、试用工作。考察工作由选调学校组织,考察合格后开展试用工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时须持现学校《同意办理调动证明》。
六、岗位聘任、职称申报要求
中聘后降低岗位等级的人员,学校不再为其预留空缺岗位。中聘人员一律高职低聘,专技十二级及以上均聘为专技十二级,3年后可参加学校相应职称、岗位的评聘。其职称、岗位的评聘应按选调学校职称岗位晋升方案执行,与学校其他教师公平竞争。
七、其他
本次考试选调未尽事宜以(武教委发〔2024〕35号)文件精神为准,由区教委和实验小学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瑶;联系电话1831515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