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学区、学位政策(2024.11)

楼市   2024-11-11 15:27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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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整理苏州学区、学位等相关政策分享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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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五年一学位

目前苏州市区(6大区)执行“五年一学位”政策。
“五年一学位”即小学、初中学位分段计算,一套合法固定住所提供小学和初中两个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
“五年一学位”方案中,以同一家庭最后一位小学入学子女登记使用小学学位为计算起点,五年后该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学位得以释放;以同一家庭最后一位初中入学子女登记使用初中学位为计算起点,五年后该合法固定住所的初中学位得以释放。
举例1:原业主家庭只有一个子女,2024年上小学一年级以家庭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登记使用学位,2030年将以该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升入初中一年级。该案例适用“五年一学位”方案,若该合法固定住所发生交易、产权变更,小学学位于2029年对新业主释放,初中学位于2035年对新业主释放
举例2:原业主家庭只有一个子女,2024年上初中一年级以家庭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登记使用学位,之前在区外读小学,小学阶段未登记使用该合法固定住所学位。在原“九年一学位”方案中,若该合法固定住所发生交易、产权变更,学位于2033年对新业主释放。根据通知要求,该案例适用“五年一学位”方案,小学学位处于未使用状态,可直接使用;初中学位于2029年对新业主释放,学位释放时间提前。

苏州学位查询

如何查询学位是否被使用(占用)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查询方式一:使用苏易登app
1.登录系统:登录苏易登APP
2. 查询房屋学位:下拉至房产证明模块→选择房屋学位查询→选择所属区县和名下不动产→点击下一步


3. 查询结果显示:如显示“未查询到任何登记使用记录”就是没有使用过学区!如果房屋学位已经被使用占用的情况下,会显示并备注具体的使用年份!

查询方式二:学校、教育局、自助查询等。

目前苏易登仅支持姑苏区、虎丘区学位查询,其他区需至学校、教育局或房产管理中心机器自助查询,具体以实际为准。

自助查询需要准备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等资料。

相城:需联系施教区学校进行查询。

园区:携带有效证件至现代大厦西侧教育咨询处查询,咨询电话66680197.

苏州学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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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学区6问6答

2020年苏州教育发布了关于地段生的认定准则,基本对苏州各种入学问题都有比较清楚的解释。
我们在文件基础上,提炼了以下6问6答,如最新政策有变,以官方最新公示为准。
  • 关于房产、户口一致性
(一)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二)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 关于多处房产、人均18平米
(三)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核心家庭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除外)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多子女核心家庭等情况,其成员数的认定按三口之家计算。
  • 关于共有产权
(四)本市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上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依据。
  • 关于有户籍、无房产
(五)具有本市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由户籍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六)本市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及父母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且长期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唯一居住地,按照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原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学生施教区认定的依据。
(七)本市户籍学生,其户口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在施教区内无合法固定住所,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凭相关材料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依法入学: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户口都不在市区;④孤儿。
  • 关于拆迁后入学
(八)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确定其施教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依据;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 关于随迁、积分入学
(九)随迁子女本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相对就近入学;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政策执行。
(十)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具体以各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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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综合来自:苏易登、寒山闻钟、苏州教育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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