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和谐、健康、文明的校园治安环境。11月19日,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幸福派出所走进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开展安全教育宣防进校园活动,为广大师生讲好“冬季安全第一课”。
活动中,幸福派出所教导员翟志刚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征,围绕防欺凌、防诈骗、防溺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多个方面,通过生动的案例讲解向师生普及各类安全知识,特别提醒广大师生要保持清醒头脑,做到“不点击不明网址、不泄露手机动态验证码、不联系短信中不明电话”,在正规官方网络购物平台进行购物,不脱离官方平台进行交易。同时详细讲解了如何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引导学生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预防校园欺凌,远离违法犯罪,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教会学生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呼吁大家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和普法用法的宣传员。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校园内外安全防范的管理水平,筑牢了校园的安全防线,营造了安全、和谐、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
来 源:幸福派出所
编 辑:贾 若
初 审:刘忠莹
复 审:徐 喆
终 审:杨 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