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政务   2024-12-04 08:57   云南  
巡 察 公 告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一至第六巡察组定于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1月8日对市第一中学、市第二中学、市民族中学、市接待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市工商联(市总商会)、市红十字会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机动巡察。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被巡察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情况,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常规巡察和“回头看”重点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情况,机动巡察重点突出贯彻殡葬领域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突出殡葬领域腐败问题、突出殡葬领域不正之风、突出殡葬领域违法行为和犯罪活动、突出巡视巡察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强化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全面履行职能责任,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临沧新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市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下沉调研了解等方式开展工作。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办理。


巡察期间,设信访接待点:临沧市民主法治园区检察人员培训中心一楼;举报信邮寄地址:南屏西路101号市委巡察办转,邮编:677000;来电、来访时间为08:30—18:00。同时,为便于干部群众直接投放信件及反映情况,在临沧市民主法治园区检察人员培训中心门口以及被巡察单位设立联系信箱;并开通手机二维码网上信箱举报,二维码见下图。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到2025年1月3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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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委第一至第六巡察组
2024年12月3日




来源 / 中共临沧市委第一至第六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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