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1月6日,区应急管理局分别联合浒墅关经开区、苏州科技城组织开展《条例》宣讲,辖区内重点监管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部分商业综合体、学校、宗教场所管理人员以及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共计200余人参加宣讲。
本次宣讲紧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重点就条例立法背景、必要性、重点条文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并就《条例》实施需要注意的三个问题,即统筹运用好“一法一规定两条例”、全面掌握好“新法”和“旧法”之间相关内容的调整、正确理解好“风险”与“隐患”的关系进行了详细阐述。管安全就要管风险,扼事故就要除隐患,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是《条例》的核心要义。
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将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工作要求,提高监管精准度,服务区内企业做好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应急管理局
编辑:华陈、周晓航
审核:王学进
终审: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