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9日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
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应急管理局
来源:江苏应急与管理
编辑:华陈、周晓航
审核:王学进
终审: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