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冶金等工业企业安全风险管理,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规定,省应急管理厅对冶金等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于11月5日正式公布,2021发布的《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第一批)》(苏安办〔2021〕7 号)中原冶金等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自动失效。
请相关生产经营单位遵照执行,加强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并按《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规定主动报告,提高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水平。
江苏省冶金等工业企业较大以上
安全生产风险目录(修订版)
冶金等工业企业较大以上
安全生产风险目录(修订版)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应急管理局
编辑:华陈、周晓航
审核:王学进
终审: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