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天数,要变了!

创业   2024-11-18 22:06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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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省份的婚假就只有3天,很多小伙伴说太少了!这不,有省份开始延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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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延长至13天

浙江开始征求意见了


8月20日,《浙江省婚假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中提到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三天, 可以一次性休婚假,也可以分段休婚假。



根据草案,其中第三条“假期天数”中提到: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三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婚假。


也就是说,未来浙江人的婚假天数,有望从现在的3天,增加到13天。如果婚礼安排在周末或节假日,这样算下来,婚假可就不止13天了。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到,婚假应当在登记结婚之日起一年内使用,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在一年内休婚假的,经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同意,可以延后半年休婚假。


可以选择一次性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职工休婚假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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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婚假一览表



随着三孩政策的放开,不少省份也在调整婚假天数。关于婚假,需要注意这几个知识点:


一、再婚者的婚假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

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复,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二、婚假工资怎么算?


在婚假的问题上,虽然国家对职工的休息、休假有规定,《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确定了: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假期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但并未明确规定工资计发的标准。


因此,在婚假的工资发放标准上,目前还没有适用于全国的统一规定。


三、婚假有效期


1.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婚假的有效期做出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不同的公司会有不同的规章制度来约定婚假的有效期。


2.对于公司来说,一般规定员工一年或是半年之内必须休完婚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福利。


3.婚假必须一次性休完,不可单独分开使用。


03

婚假能延长时间吗?


有小伙伴觉得时间太短了,想了解下婚假、丧假是否可以延长些时间呢?


对此,国家人社部曾专门有过回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722号建议的答复


人社建字〔2019〕66号 


我国婚丧假规定最早见于1959年原劳动部《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59〕中劳薪字第67号),其中规定“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不论工人职员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的天数,不发给工资”。


1980年,原国家劳动总局和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进一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至3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目前,我国劳动者除每年享有115天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外,还可以享受5—15天的带薪年休假。实践中,不少职工结合现行休息日、节假日及带薪年休假等假期筹办婚事、照顾关怀亲属。


但正如您所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在丧假和路程假的贯彻落实中确实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给职工特别是岳父母或公婆治丧带来了一定的实际困难。您提出的出台涵盖所有企业职工的婚丧假法律规定、增加丧假天数等建议,有利于缓解处理亲属丧事的压力,对于尊重传统文化、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和谐具有现实意义。


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婚假和丧事假制度调整意见,主要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明确。


一是明确婚丧假适用主体范围。按照公平的法律原则,明确各类企业主体都应平等履行相应义务。


二是明确婚丧假天数标准。对婚假和丧假的天数统一予以调整,并统筹考虑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三是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对未依法落实规定的企业,明确法律责任。


四是明确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覆盖范围。下一步,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继续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制定出台意见。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04

员工请假

领导可以不批准吗?


具体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一、用人单位应当批准的


劳动者请病假、产假、哺乳假及临时照看生病的父母、子女等,且提供相应请假依据的,用人单位无论是按照法律规定还是从人道主义出发,都应当及时批准。


二、用人单位可以不批准但要支付相应的对价


一般情况下,对于劳动者的请假申请是否能获批的决定权在单位。有的假用人单位可以不批准,但是要用其他方式来补偿。


如,安排劳动者双休日工作的可以调休,无法调休的要支付2倍的工资;安排劳动者法定假日上班或者不能安排劳动者休带薪年休假的,要支付劳动者3倍工资。这里的2倍或者3倍工资是指劳动者日工资的2倍或者3倍。


三、用人单位不批准也不用支付相应的对价


劳动者请事假无正当理由,比如请假去外地参加朋友的婚礼等或者有正当理由但是没有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请病假但是没有诊断记录和医生开具的休养建议等,用人单位可以不批,也不用支付相应的对价。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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