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等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2024-08-23 16:13   海南  
为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的管理、使用,加大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实现公共资源公平善用,提升公租房管理服务能力,切实保障住房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助力建立常态化的运营管理监督长效机制,我中心将对全市公租房转租、转借、不符合保障条件享受、空置、长期拖欠租金等以下10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1.承租人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公租房的;

2.承租人家庭经济条件、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未主动报告仍违规占用公租房的;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拖欠公租房租金累计长达6个月以上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将公租房闲置的;
5.承租人违规转借公租房的;
6.承租人违规转租公租房的;
7.承租人擅自调换公租房的;
8.住房保障部门向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出租公租房;
9.承租人擅自改变公租房房屋结构或者使用性质;
10.物业管理企业、中介机构、承租人以及其他社会主体利用各种媒介违规发布公租房租赁信息、提供中介服务的。
请我市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市的公租房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提供问题线索。
线索反馈电话:0898-25595503
线索反馈地址:东方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二楼住房保障股办公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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