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专栏:关注金融信息安全 避免个人权益受损

企业   2024-07-04 17:21   黑龙江  

风险提示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移动互联网的普及,部分消费者由于缺乏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个人信息泄露导致自身财产等受到损失情况时有发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提示您应加强防范个人信息泄露,提升个人信息保护能力。

妥善保管个人信息。消费者是个人信息保护第一责任人,应妥善保管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账户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等重要个人信息,不转借个人身份证、户口本、金融账户等不随意告知他人银行保险业务涉及的账户密码,不随意丢弃金融业务单据,防止不法分子获得个人信息后从事非法活动。

尽量亲办金融业务。消费者办理各类型银行保险业务,本人应尽量亲自通过官方渠道、应用、网点等办理,切勿随意将相关业务交由他人办理,切勿随意将个人信息交由“代办人”保管,谨防个人信息被盗用。

及时维护自身权益。如发生个人信息丢失、泄露或被侵害,消费者应收集相关证据线索,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报案,联系所在银行保险机构,采取更换密码、预留手机号码等措施,保护个人财险不受损失。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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