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教育】嫩江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摘   2024-09-25 10:16   黑龙江  



关于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inform / notify / tell / report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有嫩江市户籍、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内地居民;

(二)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嫩江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黑河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驻嫩江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请程序

申请时间:申请人请于2024年9月25日至10月12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上传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体检表粘贴照片、现场确认提交照片三处一致照片

(二)现场确认程序

现场确认时间为20241017日至1018日。

(三)必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明:所有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户口本原件。

下列情况同时提供相应材料:在居住地申请提供居住证原件(有效期内);居住在嫩江市的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2、体检证明:嫩江市中医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

特别提示:申请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指定医院嫩江市中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填写个人信息完整并贴好1寸彩色白底照片。所有体检项目均应检查完毕,体检结论应为“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3、无犯罪记录证明。

4、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与网报同版,照片背面写清名字并字迹清晰。

(四)按需提供材料

下列材料若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若无法直接比对验证,在现场确认环节需提交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①学历证明: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④《个人承诺书》,在网上申报过程中按要求扫码签字上传。

三、教师资格审核和发放

(一)审核

2024年10月30日前对申请认定的人员做出认定结论。

(二)发放

嫩江市教育局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证及申请表将以自取方式发放。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2.根据规定,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3.本文未尽事宜,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4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1《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2:《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end

编辑|张连奇

一审|陈   磊

二审|张   磊

三审|王守义


嫩江市教育局
及时推送嫩江教育最新发展信息和重要新闻动态,分享最前沿的教育理念,展现时下教育发展的广阔视野,促进嫩江教育事业的跨越与腾飞。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