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上升为党内基本法规,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兴安盟政法系统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着力加强配套规定建设,有力推进《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机制执行实施,推动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条例》颁布以来,兴安盟持续举办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示范班,全盟政法各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和各旗县市委政法委书记等“关键少数”现场学习、开展研讨,全盟政法干警、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等“关键岗位”线上联学、支部领学。政治轮训示范班立足兴安政法工作实际,以《条例》及自治区《实施办法》为核心内容,扎扎实实读原书原著、学《条例》原文、悟思想原理,把握理论要义,领悟《条例》精髓,在全力推动政法本职工作再上台阶的同时,开启兴安盟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新征程。三年来,兴安盟政法系统始终紧扣《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核心要义,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贯彻执行《条例》的根本保障,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持续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兴安盟检察分院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持续推行以党组带头学、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三会一课”普遍学的“三级联动”学习机制,引导全院干警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兴安盟公安局以政治培训为抓手,强化实战导向、问题导向、基层导向、效果导向,将《条例》的主旨要义学深悟透、入心入脑,以新警务理念为先导、以新运行模式为关键、以新管理体系为保障,全面提升兴安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开展。按照《兴安盟政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兴安盟委政法委统筹全盟政法各单位分层分级组织开展政治轮训。今年以来,全盟政法各单位累计开展政治轮训117场次,参与干警15785人次,连续三年实现政治轮训全覆盖。自《条例》颁布以来,兴安盟委政法委以全面强化政法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为目标,围绕政治属性、公正执法、能力作风和队伍建设等关键方面,扎实开展政治督察,并把开展政治督察作为全力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盟政法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抓手。参照自治区工作制度,兴安盟委政法委印发《中共兴安盟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政治督察工作暂行办法》统筹推进全盟政法各单位有序开展政治督察,组织各旗县市委政法委、盟政法各单位严格按照政治督察规定时间节点开展督察工作。截至目前,兴安盟委政法委已开展政治督察3次,各旗县市委政法委开展19次,累计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完成。此外,兴安盟委政法委扎实推进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科学规划工作方案,从纪检监察、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共同组建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组,采用“四不两直”,深入全盟政法各单位基层庭队、一线部门,运用明察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对政法干警警容风纪、依法履职、服务群众、意识形态等方面展开全面督导,刀刃向内、查找问题,对“隐性、个性、共性”问题进行分类分解、监督整改。兴安盟委政法委对政法机关在执法环节中突出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上级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重点内容展开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进一步提高政法各部门的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对于涉警投诉,不仅审查案件本身问题,还深入调查责任意识淡薄、履职不力等问题。认真落实责任追究机制,通过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法手段,让《条例》长出“牙齿”,确保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各项规定取得实效。兴安盟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全面加强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领导,健全落实请示报告、述职汇报、决策执行、监督制约、考评考核、督察督办、问责追责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单位主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格局。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以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为切入点,多次举办《条例》应知应会测试,以此推进岗位大练兵、大比武,促进转变司法作风,提升司法能力。以《条例》为引领,走好新时代法院工作的群众路线,进一步找准司法为民堵点和难点,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兴安盟司法局持续做好《条例》学习培训、集中宣讲、新闻宣传、研究阐释等工作,探索开展基层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提质、矛盾纠纷化解增效等行动,并通过开展苏木乡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涉企行政执法“双评”、“民族团结法治服务直通车”等务实举措,挖局《条例》实施的内生动力、成果转化。下一步,兴安盟委政法委将对标《条例》规定,聚焦基层痛点,紧盯基层基础,坚持以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为突破口,不断夯实政法工作基层基础,在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推动盟、旗(县市)、乡综治中心全覆盖,积极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乡村善治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