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法院:诚信为本立根基 创新举措显成效
政务
2024-11-06 17:27
内蒙古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人民法院自诚信建设工程开展以来,在优化执行工作机制方面,建立“一五五+”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机制,并率先在全市推行执行警务化改革,为维护社会诚信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建立“一五五+”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机制,确保“一个核心”,即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以“执行案件办理流程”为核心;依托“五个团队”,即根据执行案件办理流程和执行日常事务管理构建事务、普执、快执、终本、异议五类执行团队,系统开展执行工作。将执行过程凝练为执行立案、送达查询、繁简分流、强制执行、结案归档“五阶段”。根据执行案件办理流程,设置多名专员,将财产查控、案件质量管理、终本终结管理、案款管理等落实到专人。在原有执行局、法警大队基础上,整合资源建立执行警务化工作机制,实现执行局与法警大队一盘棋管理。建立司法警察训练基地,执行(警务)局全体干警和法警大队统一着装,开展警务化教育训练,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规范管理,提升执法能力。今年1月至7月底执行警务化实施以来,共出警160余人次,实施搜查3次,拘传80余人次,采取拘留强制措施13人次,查封控制车辆2台,查封其他财物10余件。145名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执行金额700余万元。成立“执行110”指挥中心,开通“执行110”线索举报电话,实行“5+2”和24小时全天值班制度,对当事人反映的线索和意见及时登记、报告和处理。自今年成立以来,共接听电话500余次,其中咨询电话340余次,举报电话160余次。火速出警160余人次,拘传被执行人80人次,拘留被执行人13人次。执行“110”快速反应机制极大地鼓舞和动员了人民群众参与执行工作,让“老赖”无所遁形,已成为商都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特色品牌。共制定管理制度19项,制定《“一五五+”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机制实施细则》对执行干警定岗定责,明确工作范围,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制定《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十个必须”》和《执行行为规范(试行)》等文件鞭策和激励全体执行人员对标对表完成各自工作,推动规范文明执行水平不断提高。制定《关于开展“执行警务化”实施方案》《关于建立“执行110”快速反应机制的规定(试行)》等文件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强化执行监督,促进执行质效显著提升。制定《执行款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强化案件款物管理,提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公信力。召开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着力打造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互相促进、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良性互动的“府院联动”工作平台,打破信息壁垒,加强沟通联络,借助公安机关信息网络和技术手段,有效破解“查人找物”难题。凝聚公、检、法、司四方合力,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再添新动力。2024年1至7月底,执行(警务)局共受理执行案件822件,结案651件,结案率为79%。首次执行案件平均用时从103天/件降为59天/件,首执案件执行完毕率由14.4%提升至29.71%,首执案件执行到位率由17.74%提升至4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