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建党以来第一部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的全面制度擘画,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条例》颁布以来,锡林郭勒盟政法系统始终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质量推进,精心组织学习,加强舆论宣传,注重学用结合,强化督查指导,确保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自《条例》颁布以来,锡林郭勒盟政法系统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条例》落实296次,将学习贯彻《条例》及自治区《实施办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落实《条例》第一责任人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同时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责任人。定期督促检查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推动落实情况,形成一级抓一级、自上而下共同推动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了学习宣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锡林郭勒盟政法系统把《条例》及自治区《实施办法》纳入每年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轮训、主题党日、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机关党支部分头学+各内设机构结合业务学”的方法,引导干部职工学深悟透《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力求将《条例》的主旨要义学深悟透、入心入脑。《条例》颁布以来,全盟政法系统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455次,开展讲党课239次,召开党员大会1114次、支部学习会议1492次,开展专题讲座228次,组织交流研讨172人次。锡林郭勒盟政法系统以《条例》及自治区《实施办法》为核心内容,分层次分类型举办素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解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专题培训等全覆盖式政治轮训519期,参训19182人次,举办贯彻落实《条例》经验交流会,就各地区工作亮点、创新经验进行交流学习,促进全盟政法干警更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为切实提高执法司法水平和能力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锡林郭勒盟委政法委印发《政治督察工作制度》《政治轮训工作制度》《政法委员会委员述职述廉工作制度》《政法委员会派员列席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关于加强政法队伍政治建设的意见》《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察巡查工作制度》《苏木乡镇政法委员管理制度》等20余项工作制度,为贯彻执行《条例》提供制度机制支撑。 锡林郭勒盟政法系统充分利用“锡林郭勒政法”“平安锡盟”公众号等政法新媒体矩阵,开设学习专栏,全文转载《条例》及自治区《实施办法》,打造线上“理论课堂”,解读《条例》内容,同时利用“微动漫”“微课堂”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条例》颁布以来,共编发有关学习贯彻的宣传报道650期,实现线上线下学习同频共振。锡林郭勒盟政法系统注重把学习贯彻《条例》的成效体现在推进落实重点工作上,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在平安建设、维护稳定、扫黑除恶、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司法公信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过程中,时刻将《条例》作为指导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从严从细从实落实《条例》各项要求,确保政法工作始终立足更高的层次起点、保持更高的质量水准,高位运行、高效推进,着力提升贯彻落实的广度和深度。
锡林郭勒盟政法系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政治建设、责任落实、依法履职、队伍管理、基层建设等方面,组成专门力量积极开展政治督察28次,反馈问题576个,全部整改销号。聚焦“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等关键点,锡盟委政法委牵头组成自查评估工作组,深入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查找《条例》及自治区《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向被督查地区单位反馈意见问题122条并全部整改销号。
下一步,锡林郭勒盟政法系统将继续严格执行《条例》及自治区《实施办法》各项规定,深耕主责主业,服务中心大局,推动各项政法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实际行动践行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推动全盟政法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