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不可取!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一视同仁!

政务   2024-11-18 21:09   广西  


酒驾、醉驾
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轻则罚款记分吊销驾驶证
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不仅是常识更是铁律
然而下面这位驾驶人……

酒驾案例曝光


2024年11月10日12时30分,南宁交警六大队在五象大道建设路口设置临时检查点,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员杜某经酒精测试仪检查,每100毫升血液有42毫克的酒精浓度,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教育。





酒驾案例曝光


2024年11月11日,南宁交警六大队在平乐大道博艺路口设置临时检查点,1时43分,查获韦某在平乐大道博艺路口实施驾驶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教育。






酒后驾车 事故发生概率大大增加


一、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血液中酒精含量过高,视野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二、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审核:邱祥星   编辑:李南   校对:杨婧


南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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