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政务   2024-10-30 08:31   广西  

为深入推进交通安全文化建设,丰富完善交通安全文化内容体系,持续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水平,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文明素养,形成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的交通安全文化氛围,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征集、评选时间

征集时间:8月8日至10月31日

评选时间:11月1日至11月20日




评选内容及标准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审美趣向,聚焦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评选出能够更好传播交通文明理念、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彰显交警精神面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原创作品,鼓励发掘具有创新性、探索性的作品。

本次作品评选重点征集包括歌曲(MV)、舞蹈、小说、话剧、广播剧、小品、相声、曲艺等与交通安全文化内容相关的文艺作品,除小说以 word 文档报送外,其他作品以音、视频形式报送,话剧类、语言类、曲艺类作品需附台词台本,歌曲(MV)需同时附词谱。整台晚会、报告会实况录像不得作为文艺类作品报送。

为推动交通安全文化建设,设置“传统文化说安全”特别专题,重点征集将优秀传统文化与交通安全相融合的文化作品,作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非遗文化传承、经典作品解读、交通历史探究、文博作品融创等。




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10名。对获奖作者给予相应的奖励,发放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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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关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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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鼓励作品创新。要紧紧围绕农村交通安全、“一老一小”宣传教育、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整治、“一盔一带”安全倡导和“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创作主题鲜明、形式新颖、题材多样的宣传作品。

(二)强化版权意识。报送人(单位)需对报送作品拥有完整版权、摄影作品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作品正式报送后即视为同意其他单位在非盈利性宣传教育活动中免费完整使用或再次创作。

(三)作品报送要求。作品统一发送或寄递至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作品评选活动办公室,注明“交通安全文艺作品评选”字样,邮寄地址:南宁市贤宾路3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邮箱地址:gxnn122@163.com; 联系电话:0771-2890023。




审核:苏铮列 校对:陆思丞 编辑:杨 婧



南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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