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黑说交通丨安全非儿戏 未满十六周岁禁止驾驶电动车

政务   2024-11-09 13:39   广西  

电动自行车的便利性

使得其逐渐成为市民出行的

主要交通工具之一

与此同时

未满16周岁骑电动自行车

发生事故的情形时有发生

不仅给骑行者本人带来伤害

也给道路上的行人或车辆

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在南宁市燕敦路
一名13岁的初中生
在骑行电动自行车的过程当中
就将一个小女孩撞倒了

电动自行车案例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 交警提醒 #

为了孩子的安全
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
要切实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
不为未满16周岁的孩子
购买和提供电动车
加强孩子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禁止16岁以下未成年人骑电动车自行车



审核:邱祥星  编辑:李俞君 校对:吴 舜   




南宁交警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同时提供交通违法信息查询、罚款缴纳、一键挪车等在线交管服务,给广大交通参与者提供出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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