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鼓励医药行业内部举报,最高奖励100万……谁会成为第一个吹哨人?

文摘   2024-10-17 12:25   北京  



无论如何,医药行业,历史再次转折!但是这次,命运在选择里,标明了价格。

来源 | 医脉通

作者 | 叶正松


10月1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司公开发布《关于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截图源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征求意见稿一经发布,瞬间成为热点,登上网络热搜。


之所以引发如此热议,核心焦点还是在于“鼓励医药行业内部员工举报”,如果经查属实,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也就是说,用最高100万的巨额悬赏,鼓励员工举报自己所在单位的重大违法行为。


征求意见稿发布后,谁将成为第一个“吹哨人”?



哪些行为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征求意见稿明确,重大违法行为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对重大违法行为有具体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征求意见稿原文相关段落


依据《药品管理法》相关法条,重大违法行为至少有20条。其中,涉及医药行业双关性的有三点,如:


药企相关人员在药品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在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中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


以上行为,在《药品管理法》中有“情节严重”描述,均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内部举报人需要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具体违法事实或者违法犯罪线索及关键证据。同时,该举报事项先前未被药监部门掌握,举报后经药监部门查处结案,被举报方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征求意见稿原文相关段落


内部举报人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就可获得举报奖励,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奖金在案件查处结案后1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举报人申请启动奖励程序后,30个工作日内领取举报,逾期不领,视为主动放弃。



为何鼓励内部举报?


药和械,用于病人身上,与生命健康息息相关。从这次最高100万的奖励额度,大家可以清晰地感知到,此次药监部门的执法力度和决心。今后,医药行业再想抱侥幸心理,就可能会承受难以承受之痛。


举报并不稀奇,稀奇的是:这次,为什么要鼓励内部举报?


笔者个人觉得,医药行业违法操作的隐藏属性很强、技术壁垒很高,如果没有内部人员的配合,很难识别伪装,攻破萧墙。


2018年的长春长生疫苗造假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当年,这起引起高层震怒的疫苗造假事件,官方在调查后的通报中措辞极其严厉指出:这起问题疫苗案件是一起疫苗生产者逐利枉法、违反国家药品标准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编造虚假生产检验记录、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失职失察、个别工作人员渎职的严重违规违法生产疫苗的重大案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既暴露出监管不到位等诸多漏洞,也反映出疫苗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


此次事发的起因,就是长生生物内部生产车间的一名老员工实名举报。若非如此,当年轰动全国的疫苗造假事件,恐怕很难浮出深不见底的水面。


疗疮须刮骨,重疴用猛药。


用最高100万元的悬赏,鼓励药企内部人士“吹哨”,充分表明了药监部门此次整治医药行业重疾沉疴的决心。


甘地说过,毁灭人类的只有七件事:没有原则的政治;没有牺牲的崇拜;没有人性的科学;没有道德的商业;没有是非的知识;没有良知的快乐;没有劳动的富裕。


其中,“没有道德的商业”,老百姓最为憎恨。因为,这一条与每个人最是息息相关。


谁能保证,自己永远不会成为患者?


说实话,鼓励药企内部人员“反水”,实属无奈之举,因为药品生产环节的隐蔽性太强。在生产环节上,没有一个参与实际生产操作的人来举报,哪里、哪些,是伪造记录,以供检查验收审批的关键点,仅靠监管部门的外围监察督查,想查明真相难于登天。而药品流通环节,同样如是。


尽管“两票制”实施多年,但回扣、带金销售等手法,反而更加隐蔽。可以说,不是万不得已,药监部门也不会出此“下策”,高悬重金,将药企内部相关人员变身“卧底”。


100万封顶的奖金,对于药企中高层管理人员来说,或许不高。但对于在药企的生产、质检、销售等一线人员而言,这已经是十几年的薪酬等额,还是具有极强诱惑力的。



医药行业“举报”频现的背后


当年在国内赫赫有名的长春长生公司,在一名一线底层员工的举报面前,最终土崩瓦解,被摧毁得片甲不留。由此可想而知,100万的重赏,会带来什么样效应。


当前,医药领域的问题,持续时间之长,涉及范围之广,利益勾连之深,群众怨声之大,是前所未有的。由此,近两年,行业内衍生出了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举报。


部属举报领导,妻子举报丈夫,单位内部矛盾,家庭成员矛盾,医患之间矛盾……正在这场轰轰烈烈的医药反腐运动中,爆发出来。


这些举报,说明了很多问题,一方面表明了医药领域灰色甚至黑色问题已然引起公愤;另一方面也说明,医药领域并非一片漆黑,仍有很多敢于直言的正义人士。


比如,举报无锡虹桥医院骗保的那位朱医生。


遗憾的是,风险与受益不成正比。有知情人士透露,这位举报医院骗保的朱医生,打算离开无锡。但是,笔者对其前途之路,比较担忧。扪心自问,在当前的大环境下,即便他离开无锡,有几家医院能够接纳他?


所以,要想堡垒从内部攻破,让内部人员“反水”,没有后顾之忧,就必须解决风险与收益成正比问题。


这也是这次药监局悬赏最高100万,鼓励药企内部人员举报的原始要素和起始动因。


实话实说,笔者每每看到医药领域有人被查的消息,无论是谁,心中都隐隐作痛——


一是心痛这些人奋斗一辈子,最后一票清零,可惜;


二是觉得这些人混到这一步,事业中天,被查后会牵连很多人,牵涉面太大,可怕。


所以, 在此奉劝各位:从事医药行业这一块,千万别再乱搞小动作。每一个动作的背后,都标明了价格,而且你都是支付方,不用心怀侥幸。看到便宜处,更要看到背后的代价是什么。切不可困在眼前,看不到远方的风险。


前年仲夏,笔者参观河南内乡县街,发现县衙里的膳馆和男牢,只有一墙之隔,自古以来座上宾与阶下囚只有一步之遥。老天报应也罢,命运无常也好,需要警醒的是:凡是没到这一步的人,千万不要以为,永远也到不了这一步。


马走日,象走田,一定要在有限范围内别象腿、别马脚,要在有限的选择范围内出牌。而不是凭借自己的想象,不守规则的随意飞来飞去。


成功是有多种多样的,条条大路通罗马。但是重要的却从来不是抵达罗马这个地方,而是我们在行路的过程中,留下了什么故事。


干任何事,都是要合规、合规、再合规,切记不可违规,更不要违法!


无论如何,医药行业,历史再次转折!但是这次,命运在选择里,标明了价格。


责编|阿泰  亦一

烧伤超人阿宝
医学科普,谈天说地,时政评论,等等。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