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明晰大综合职责定位 共筑一体化执法格局

健康   2024-11-29 11:13   四川  

近日,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出台《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聚焦应急执法改革“大综合、一体化”新形势,创新提出四个方面40条具体措施,强调牢牢把握时代方向,着力完善执法体系、统筹执法资源、规范执法行为,全力打造一支尖兵型行政执法队伍,积极构建职责明晰、机制健全、协同高效的行政执法新格局。

厘清“一个边界”

按照法律政策相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监管科室、执法科室对相关行业领域企业都有依法开展行政检查的职责,但实践中缺乏清晰界定,容易出现“谁都该管、谁都不管”的被动局面。《管理办法》明确市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一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按照“管住风险、无事不扰”的要求,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和“双随机一公开”,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选择性办案。

明晰“两个定位”

《管理办法》根据“监管与执法相对分离”的原则和“前端监管、后端执法、监管与执法同责”的要求,将市局承担监管执法职能的内设机构分为监管科室和执法科室两类。其中,监管科室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突出源头管控,依法履行政策制定、行业规划、审查(审批)、行业监管等职责,为执法科室提供专业技术、业务培训等支持保障。执法科室集中行使依法赋予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权,协助监管科室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专项整治等活动。

强化“三项协作”

在协调会商方面,执法科室、监管科室之间要采取召开协调会议等形式,共同商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重大执法活动、审管衔接等事项,协调推进重大联动监管执法等工作。

在上下协作方面,市应急管理局成立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一科,日常工作与综合执法二科一道与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及其执法大队实行“双指导联系”。省执法监督局召开会议、部署任务、开展培训等业务时,综合执法一科、综合执法二科可直接与其请示报告、沟通对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

在应急处置方面,监管科室发现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以及违法行为正在进行、证据可能灭失等紧急情形的,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处置,最大限度避免危害后果扩大。

健全“四项机制”

建立市局、经开区应急局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对市委编办授权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明确双方职责边界。健全案源线索移送制度,对移送主体、时限和材料要求、法律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完善信息共享制度,从政策法规、行政决定、数据信息等多方面加强科室之间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加强考核巡查机制,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全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巡查的重要内容,加大行政执法考核权重,实行逗硬奖惩。

据统计,自《管理办法》试运行4个月以来,充分调动了广大执法人员动真碰硬、担当作为的积极性,累计监管科室移交执法科室违法案件24件,其中“一案双罚”案件11件,行政处罚约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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