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绝不容忍!

健康   2024-12-07 14:32   四川  

今年12月1日至7日

是第8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本期一起了解安全生产法中

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是安全生产法规定的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一项重要职责

瞒报、谎报、迟报事故

会影响事故救援组织实施和事故调查开展

并导致事故报告难以及时、准确形成

以下反面案例,引以为戒!

01

伪造现场、谎报事故
责令事发煤矿停产整顿


2024年5月28日19时40分,云南昭通市盐津县云丰联营煤矿有限公司云丰联营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遇难

事故发生后,矿方伪造事故现场,谎报事故信息,谎称该事故发生在2024年5月28日21时45分,因1名作业人员在井下运输巷处理矿车跳道时,手拉葫芦掉落将人员砸伤致死。

据事故调查报告,该矿总经理、矿长、安全副矿长被追刑责,建议对盐津县云丰联营煤矿有限公司处560万元的罚款,由颁发证照的部门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由盐津县人民政府责令云丰联营煤矿停产整顿

点击查看详情:伪造现场、谎报事故,总经理、矿长等被追刑责!

02

7死7伤,蓄意瞒报
并查实多起瞒报事故


2023年6月27日,辽宁阜新弘霖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7人死亡、7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弘霖煤矿不按规定报告,采取构筑密闭封闭事故地点、删除监控视频及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数据、销毁相关记录、给遇难者家属高额赔偿、请托医疗机构出具虚假死亡医学证明、跨省转运火化遗体及串供等方式蓄意瞒报事故。此外,据调查报告,截至2023年7月31日,查实该煤矿另外3起共造成7人死亡、1人受伤的瞒报事故。

事故调查组建议对弘霖煤矿处1815万元罚款。其他瞒报事故查实后,继续依法依规处罚。

点击查看详情:遇难者遗体升井后,煤矿高管在浴池里商议瞒报!90人被问责!

03

“事情不大,就没报”
迟报事故,被罚70万元


2023年2月19日凌晨3时40分左右,山东济南某化工有限公司班长温某某与维修工刘某某开始对30#蒸馏釜底部进行排放残液作业,因盛放残液的包装桶破裂,桶内残液喷溅到两人身上。4时30分左右,众人将两人扶上车间主任孙某某的面包车,孙某某驾车将两人送至医院。刘某某经抢救无效后于2月19日15时17分宣布死亡;温某某经医院诊断为轻伤,于3月21日康复出院。

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人立即向车间主任孙某某进行了报告。孙某某于2月19日8时许向主要负责人李某某进行了报告,李某某认为“两人受伤不严重,事情不大,就没报”。在刘某某被宣布死亡后,李某某于2月19日15时50分向济南市济阳区应急管理局报告了事故情况。

事故发生后,李某某未按规定时间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存在迟报事故行为。济南市济阳区应急管理局对李某某作出处上一年年收入60%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对事故发生单位济南某化工有限公司作出处7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企业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八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瞒报、谎报、迟报事故

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四)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

第一百一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应急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发现瞒报、谎报、迟报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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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方式
01
微信举报




方法一


扫描下方“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二维码,点击【一键登录】登记手机,点击【我要举报】阅读举报须知后进入信息填写页面,即可填写举报内容,在【个人中心】可以查看举报记录和受理情况。



方法二

关注“应急管理部”微信公众号,通过底部菜单栏【服务】选择【安全生产举报】,进入举报平台。



方法三
登录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网址:

https://dctjfx.mem.gov.cn/aqscjb%23/#/


02
电话举报



方法一

全国统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

12350



方法二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政府网站公布了2个矿山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分别是:

010-64463182

010-64463011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融媒体工作部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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