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时未提供防护用品,企业被罚!

健康   2024-12-13 16:58   四川  

“你作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为什么不按照作业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近日,广元市朝天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七盘关工业园区开展动火作业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广元鑫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要求为焊接作业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火用品。

“你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电气焊属于明火作业,作业时火花可能会飞溅到作业人员身上,引发火灾事故”。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企业员工停止作业,并现场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最终对该企业做出处罚款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为持续强化动火作业管理,区安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逐一明确17个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摸清电气焊行业底数,建立设备、人员、场所‘三类’管理台账,同时,全面开展以施工动火作业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区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已深入各类场所31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8个,对6家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立案查处动火作业违法案例3起,罚款2.7万元,曝光典型案例2起。”

来源:朝天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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